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计划|2018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方案

副标题:2018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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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职称#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18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方案已公布,请根据安排完成答辩工作,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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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医学会,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方案》已经委主要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卫计函发〔2018〕166号)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业绩陈述、论文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业绩答辩即通过正高级职称评审。业绩答辩设置为85%。

  二、时间安排

  拟定于2018年12月中旬进行,利用1天时间完成答辩。

  三、答辩人员

  经各地各单位推荐,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材料初审合格,符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正高级职称硬性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业绩答辩。

  四、答辩现场设置及人员分工

  (一)答辩室:原则上按照内儿组、外妇组、护理组、综合组、中医组等专业组设置答辩室,可根据各答辩组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准备室。设置准备室若干,抽取答辩顺序,对答辩人实行封闭管理。

  (三)评委:根据答辩组专业分布情况,每个答辩组由5—7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按1—7号编序。每个答辩组推选1名组长,主持答辩。

  (四)工作人员:每个答辩组配备工作人员1—2名,负责审核、分发答辩资料;设置监督人员1名,负责监督材料审核、答辩流程和工作纪律。配备场外引导员和准备室管理员若干名,分别负责维护场外秩序,监督答辩人员。

  五、答辩流程

  (一)评审材料分组。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材料初审情况,结合专业分布,对申报人员进行分组,每个专业组按上午、下午两场安排答辩。

  (二)公布答辩安排。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业绩答辩分组及时间安排,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员及时通知答辩人员,确保参加答辩人员周知答辩安排。

  (三)抽签。答辩人员于本人所在场次答辩开始1小时前到准备室签到,抽取答辩顺序。

  (四)答辩陈述。答辩陈述分自我介绍和论文陈述两部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自我介绍包括教育经历、工作履历、目前承担的具体工作、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论文陈述包括论文(论著)的题目、选择动机、主要论点论据、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五)答辩。答辩评委围绕答辩人的答辩陈述和提交疑难案例提出2—3个问题由答辩人口头作答。

  (六)评议。答辩结束后,答辩人离开答辩室。由评委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七)评审表决。每场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长主持,结合整场答辩情况,对答辩人逐个作出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判。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的,通过评审。

  (八)公布结果。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答辩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答辩人员须制作PPT进行答辩陈述。PPT须按“答辩人-申报专业-答辩论文题目”命名,于答辩2天前发送至指定邮箱。PPT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二)对2篇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或答辩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对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论文查重相似度要求适度放宽。

  (三)答辩人员须自行复印答辩论文7份,遮盖姓名信息,带到答辩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评委。

  (四)答辩开始前,工作人员按“答辩组号-场次-答辩顺序号-实例序号”对答辩人员提交的《解决疑难病例(重大技术问题)实例表》进行编号,涂盖答辩人姓名,于答辩人员开始答辩前,提交答辩评委审阅。

  (五)对工作业绩仅为论著的人员,从严答辩,以理论水平答辩为主。

  (六)答辩评委评议表决,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对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适度倾斜。

  七、工作纪律

  (一)在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于答辩前一天抽取答辩评委。答辩实行封闭管理,答辩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讯工具一律统一保管,答辩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答辩期间,答辩人员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三)答辩评委与答辩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答辩评委与答辩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如当事双方未主动提出回避,经查实后取消答辩人员答辩资格。

  八、工作保障

  (一)业绩答辩工作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业绩答辩工作由宁夏医学会和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完成。宁夏医学会负责答辩现场组织和评委抽取,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答辩人员分组、PPT收集和申报材料整理提交。答辩工作人员从委直属单位人事干部中抽调,监督人员从委直属单位纪检监督干部中抽调。

  (三)业绩答辩由宁夏医学会根据成本测算,向答辩人员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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