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升初频道从合肥市人民政府了解到,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具体如下:
合肥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教育局副局长王勇现场解读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包括从今秋开学起全市中小学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合肥版“租售同权”入学方案发布等;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到12月31日。
2018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为68465人。其中市区30293人,比2017年增加1805人。目前市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均已顺利完成。
合肥四中迁址滨湖新区
今年首届招生600人
综合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要求,全面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2018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合肥四中迁址滨湖新区,今年首届招收600人,纳入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调整168中学招生计划结构,总计划1600人不变,市内计划增加100人,市外计划减少100人,市内900人、市外700人。市区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统一艺术特色班专业考核时间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招生工作,今年各校专业考核统一时间为2018年6月20-24日。从2019年开始全市统一组织专业考核工作。
校园篮球定点学校实行专业招生
2016年合肥市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校园篮球试点推进城市,根据试点要求,2018年起我市比照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政策,即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首批篮球定点招生学校为合肥一中、三中、七中、十中四所学校,共招收31人。
合肥九中试点小班化教学改革
为适应新课程新高考改革,2018年在合肥九中试行小班化教学改革,每班36人。
中考改革
从今秋七年级学生开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合肥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课程方案所设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等10个,其中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教[2018]93号执行。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按照安徽省统一部署,合肥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七年级学生(即2018年秋季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
小学入学年龄适当放宽
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本市居民子女入学。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所在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登记,在接到审核材料通知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县(市)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材料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合肥版“租售同权”
入学方案发布
会上,教育局还发布了家长们关注度的“租售同权”配套入学政策。
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住房并登记备案,⑴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⑵若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市居住证满1年,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区域教育资源许可的条件下,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各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筹安排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可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
月底启用
今年全市中小学报名政策的变化就是“全市中小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王勇介绍,今年6月初网上报名平台将正式启动。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研究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将于月底启用,6月2日起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正式开始,6月4日起初中入学报名登记正式开始。
系统登录方式包括PC端和APP端,其中,PC端从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网站(http://hf.ahzwfw.gov.cn/)、合肥市教育局网站(http://hfjy.hefei.gov.cn/)和合肥市教育云平台网站(http://www.hfjyyun.net.cn/App.ResourceCloud/)进入;APP端从“合肥通-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小学初中报名”进入。
报名入口共四项,分别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据合肥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介绍,此次网上登记报名的学校范围仅限于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含政务区)、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的学校,暂不包括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的学校。
王勇提醒,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即可,没有先后顺序,并非先报名就先入选。
义务教育
2019年全部取消特长生招生
2018年省教育厅要求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特长生招生规模进一步压缩,不得超过招生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且不得超过县(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9年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6月初发布学区划分方案
会上透露,学区划分方案计划今年6月初发布。
选*办学校的学生
不得同时报名公办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后要立即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要特别强调三点:
一是学生在选择城区民办学校时不可同时报名登记公办学校。
二是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是已经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再登记、申请改录取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
禁止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
合肥市教育局表示,一旦学区方案划定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
合肥市教育局将加大对违反“十项严禁”和“六个杜绝”纪律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惩处高压态势,对再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一律从重处理。
正在阅读:
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05-31
大学生团日活动总结范文500字-大学生团日活动总结范文10-20
人教版三年级上册数学期中考试题带答案05-05
2007年辽宁省本溪市中考英语真题及答案(实验区)(Word版)09-13
2018下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12月11日起08-20
登山好去处作文300字05-08
2022年山东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选择岗位公告07-19
喜迎春节的六年级作文600字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