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2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日照,是山东省首批高职教育综合评价、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日照市中华职教社社务主任单位、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定点单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
二、招聘人数
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7日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28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人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再行更改。7月29日00: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初审未予通过者,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及面试确认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通知发布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09:00
面试通知发布渠道: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http://www.rzmevc.com/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全部资格。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通过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教师岗位,第二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管理岗位独立面试。
教案等面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本校教师姓名和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1.教师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4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1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30%。
(3)教学资料:面试人员现场提供2学时的纸质教案,一式三份,占面试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4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2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以上所有岗位的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8672016(人事处)
监督电话:0633-8672001(纪委)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附件>>>点击查看
《招聘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