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预报名!2023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幼升小政策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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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幼升小政策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8月1日起预报名,预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更多幼升小招生的资讯,您可以持续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的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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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和中考改革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麒麟区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麒麟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

  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近三年新增小区或住户,若所在片区学位已满,根据周边学校空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免试限额原则。

  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考察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

  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片区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五)公开透明原则。

  严格执行“六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

3.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小学入学。

  小学招生继续应用《曲靖通》APP实行网上预报名,根据现场材料审核进行招生。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5日,具体事宜以《麒麟区中心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办法》为准,网上预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2)2023年8月6日至8月12日对网上预报名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预报名提交的资料,由学校联系家长于2023年8月13日至15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以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排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区教育体育局将及时公布还有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到还有空位的学校报名。现场材料审核期间,各学校要按照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审核秩序维护工作。

  (3)片区内适龄儿童就学遗留问题由学校配合区教育体育局解决。

  2.“小升初”。

  (1)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2)随迁子女、在中心城区有房产但没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于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携带房屋权属证或居住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就学申请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登记,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到区教育体育局羽毛球馆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有房产、有户籍或有居住证。

  2.初中一年级新生: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具备麒麟区中心城区入学资格的其它适龄儿童。

  3.特殊儿童少年:适龄盲聋儿童到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其他轻、中度智障儿童到麒麟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在片区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是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是指学生本人的户籍)的关系,分批次入学。

  1.“有房有户”。麒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2.“有房无户”。非麒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3.“有户无房”。麒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无房产,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

  (3)租房合同或协议。

  4.“无户无房”。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

  (3)租房合同或协议;

  (4)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四)招生片区

  1.小学片区

  市一小:

  寥廓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麒麟南路(北起文昌街—南至潇湘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建设路以西,南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文昌街(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潇湘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建设路)以北。

  市二小(龙潭校区、古城校区):

  梅苑巷以东,交通路(北起教场路—南至麒麟西路)、前北路以西,教场路(西起梅苑巷—东至交通路)以南,麒麟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交通路)、南宁西路(西起梅苑巷—东至前北路)以北。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该片区内,以麒麟西路为界,分别报名到龙潭校区、古城校区就读。

  北关小学:

  前北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以东,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西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珍珠街)以西,麒麟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南宁南路)以北。

  麒麟小学(含保渡小学):

  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东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东路—南至珍珠街)、春雨路(北起珍珠街—南至文昌街)以东,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文昌街)以西,麒麟东路(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珍珠街(西起南宁南路—东至春雨路)、文昌街(西起春雨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四中附小:

  麒麟北路(北起幸福巷—南至麒麟东路)、南宁北路(北起官坡寺街—南至幸福巷)、珠江源大道(北起珠街路—南至官坡寺街)以东,沪昆高速(北起珠街路—南至麒麟东路)以西,幸福巷、官坡寺街(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珠街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以南,麒麟东路以北。

  新生小学:

  麒麟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幸福巷)、紫云北路(北起珠街路—南至三江大道)以东,珠江源大道(北起珠街路—南至官坡寺街)、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三江大道)、南宁北路(北起官坡寺街—南至幸福巷)以西,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幸福巷、官坡寺街(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新生小学三中校区:

  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三江大道)以东,紫云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三江大道)以西,白石江(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路)以南,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以北;爨园小区。

  滨江小学(原区三小):

  贵昆铁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三江大道)、永安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教场路)、交通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麒麟花园)以东,麒麟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花园)以西,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以南,三江大道(西起贵昆铁路—东至永安路)、教场路(西起永安路—东至交通路)以北。

  育红小学:

  麒麟北路(北起丰登路—南至建宁西路)以东,丰登路(北起麒麟北路—南至建宁西路)以西,建宁西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丰登路)以北。

  北岸小学:

  紫云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珠街路)以东,沪昆高速(北起建宁东路—南至珠街路)、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建宁西路)以西至经开区交界处,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建宁西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紫云北路)—建宁东路以南,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北。

  东关小学:

  麒麟南路(北起潇湘路—南至沪昆高速)、建设路以东,白石江(北起文昌街—南至沪昆高速)、春雨路(北起珍珠街—南至文昌街)以西,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春雨路)、潇湘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建设路)、文昌街(西起春雨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南,沪昆高速(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西关小学:

  贵昆铁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胜峰东路)以东,永安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教场路)—梅苑巷、翠峰东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圆通路)以西至寥廓山山脚,三江大道(西起贵昆铁路—东至永安路)以南,南宁西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梅苑巷)、圆通路以北。

  城关小学:

  翠峰东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圆通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文昌街—南至沿江南路)、寥廓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以西,圆通路、南宁西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寥廓南路)、文昌街(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沿江南路(西起上龙苑—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南苑小学:

  麒麟南路(北起沿江南路—南至沪昆高速)、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西,沿江南路(西起上龙苑—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阳光小学:

  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英才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水寨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水寨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水寨路(西起英才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市二小金麟学校:

  英才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水寨路)、寥廓南路(北起水寨路—南至敬贤路)以西,龙境云庄和桂圆小区南侧与金麟湾北部之间道路、水寨路(西起英才路—东至寥廓南路)以南,敬贤路以北。

  金江小学(暂借益宁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学,待学校建成后搬入):

  紫云南路(北起文笔路—南至益宁街道南侧道路)以东,文笔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麒麟湖以南,益宁街道南侧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北。

  益宁街道中心学校(水寨小学、花柯小学、牛街小学、湖畔小学):

  麒麟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以东,紫云南路(北起文笔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麒麟南路—东至潇湘河)、潇湘河(西起沪昆高速—东至区职校)以南与雷家庄社区交界处,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文笔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麒麟湖以北。

  雷家庄小学:

  寥廓南路(北起水寨路—南至雷家庄社区南侧道路)以东,麒麟南路(北起水寨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以西,水寨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益宁街道南侧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南。

  南宁小学:

  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沪昆高速)、沪昆高速(北起珠江源大道—南至潇湘河)以东至沿江街道交界处,麒麟东路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以南,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以北。

  文华街道中心学校(丰登小学、代河小学):

  丰登路(北起永丰路—南至建宁东路)、珠江源大道(北起翠峰北路—南至永丰路)以东至珠街街道交界处,永丰路、翠峰北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以南,建宁东路以北。

  太和小学:

  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丰登路)—丰登路(北起麒麟北路—南至永丰路)以东,珠江源大道(北起翠峰北路—南至永丰路)以西,翠峰北路(西起沪昆高速—东至麒麟北路)、永丰路(西起丰登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2.初中片区

  区三中(区四中北校区):

  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白石江)、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三江大道)以东至珠街街道交界处,紫云北路(北起珠街路—南至三江大道)以西,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北至沾益区交界处。

  区四中:

  寥廓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西路)以东,麒麟北路(北起翠峰北路—南至白石江)、南宁北路(北起白石江—南至麒麟东路)以西,翠峰北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麒麟北路)、白石江(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寥廓北路)、麒麟西路(西起寥廓北路—东至麒麟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北。

  区五中:

  麒麟南路(北起建设路—南至文昌街)、寥廓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靖宁西路)、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珍珠街)以东,翠峰东路(北起和平路—南至文昌街)、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西,机三厂生产道路—和平路、文昌街(西起翠峰东路—东至麒麟南路)、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珠江源大道)、麒麟东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以南,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寥廓南路)、靖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向东至沿江街道以北。

  区六中:

  贵昆铁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翠峰东路)、前北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南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建设路)以东,南宁北路(北起麒麟东路—南至南宁西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珍珠街)、寥廓北路(北起瑞和东路—南至麒麟西路)、翠峰东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和平路)以西,瑞和东路(西起贵昆铁路—东至寥廓北路)、麒麟西路(西起寥廓北路—东至麒麟南路)—麒麟东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南宁北路)以南,机三厂生产道路—和平路、文化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前北路)、南宁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建设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珍珠街)—珍珠街(西起建设路—东至南宁南路)以北。

  区七中:

  翠峰东路(北起文化路—南至文昌街)以东,前北路(北起文化路—南至南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南宁西路—南至文昌街)以西,文化路(西起翠峰东路—东至前北路)、南宁西路(西起前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文昌街(西起翠峰东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北。

  区七中金麟学校:

  玉带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文笔路)以东,寥廓南路(北起沪昆高速—南至靖宁西路)、麒麟南路(北起靖宁西路—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南部新城北部道路)以西,沪昆高速(西起玉带路—东至寥廓南路)、靖宁西路(西起寥廓南路—东至麒麟南路)以南,敬贤路、南部新城北部道路以北。

  区十中:

  麒麟南路(北起靖宁西路—南至水寨路)—曲陆高速(北起水寨路—南至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珠江源大道(北起潇湘河—南至靖宁西路)以东,靖宁西路(西起麒麟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潇湘河(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区职校)以南,曲靖建材城南侧道路、益宁街道南侧道路(西起紫云南路—东至益宁街道办事处)以北。

  区十一中:

  南宁北路(北起三江大道—南至南宁东路)—南宁南路(北起南宁东路—南至珍珠街)、紫云北路(北起珠街路—南至三江大道)以东,沪昆高速(北起珠街路—南至麒麟东路)、珠江源大道(北起麒麟东路—南至珍珠街)以西,三江大道(西起南宁北路—东至紫云北路)、珠街路(西起紫云北路—东至沪昆高速)以南,麒麟东路(西起珠江源大道—东至沪昆高速)、珍珠街(西起南宁南路—东至珠江源大道)以北。

4.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依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在区三中、珠街一中、沿江一中、沿江二中、三宝一中、三宝三中、潇湘中学、北岸小学、太和小学、南宁小学、桂花小学、代河小学、长河小学、雷家庄小学、红庙小学、余家圩小学、余家屯小学、庄家圩小学就读,也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学。

5.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片区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布局,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通过领办弱校、办新校,实施集团化办学,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各公办学校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本招生方案、各自学校的划片界线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于2023年8月24日在校内张榜公示招生结果,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市、区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非麒麟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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