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内蒙古察右中旗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春季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网报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
三、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察右中旗的人员。
(二)持有察右中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察右中旗现役武警。
五、认定资格种类
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只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六、网报确认机构
申请人员网报确认机构为“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
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确认时间:2021年5月18日、19日、20日、27日、28日、31日、6月1日、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确认地点: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204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八、认定条件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3.普通话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汉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九、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档案里的成绩单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3.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打印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与网报上传一致)
5.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1)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1个,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十、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请于7月10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204室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0474-5690245
附件:
察右中旗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5日
2021年春季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