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一角有很多,宣传栏、鱼池、文化长廊……,不过,我最喜欢的校园一角就是图书馆了。
学校的图书馆比较小,比市图、少图小多了,它在三号楼的四楼,四个柜子摆成一列,大概有150平方米。里面有个管理员帮我们借书,还书。不过图书馆虽然小,但书的种类还是很多的,文学书、漫画书、科普书……应有尽有,能让我们眼花缭乱,不知道选哪本书看,虽说小,但也能让我一饱眼福了。
我要去借书了。
学校图书馆的坏境很好,我很喜欢呆在那里看书,但他的楼层很高。有时利用课间去看书,快上课了再跑回教室,常常会累的半死。刚下课过去借书,再慢悠悠地走回来,那是最好不过了。
早上第四节课终于上完了,到了最能让人减轻压力的吃饭环节了,我拿起餐盘,急忙奔向饭桶旁,拿起饭勺打饭,其实,我这么早过去吃饭不只是想减轻压力,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早点吃完饭去借书。吃完饭,我像风一样奔向图书馆,我在那里左挑右选,最后,我把目光定格在两本书上,是选沈石溪的《狼王梦》呢?还是选罗琳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呢?最后,我选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慢慢的品味着这本书。
之后,我就发现我选对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许多生动、有趣的画面,哈利波特打败伏地魔的场景令我念念不忘,《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乐趣还真多呀!
我也挺喜欢在图书馆看书。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不喜欢看书,如果你问他们喜欢看什么书,他们肯定会回答:“漫画书!”而我却喜欢沉浸在文字当中。
下午,我去图书馆看书,我走在路上想:昨天的那本书看到什么地方了,在第几排第几柜?第一排第三柜,不错,到了那里,我果然在相同的地方看到了那本《疯羊血顶儿》,“疯羊”血顶儿是羊群的首领,有一天,饿狼袭击了羊群,刚好是春季,母羊刚产仔,自己很虚弱,小羊能跑但跑不快,再加上无知,不知道危险来临,这时,身为羊群首领的血顶儿挺身而出,与这头饿狼周旋对战,这头大饿狼也许是饿坏了,竟敢单枪匹马与健壮大公羊决斗,最后,大饿狼咬穿了血顶儿的肚子,血顶儿用尖角戳穿了大饿狼的内脏,两人共同掉下悬崖,同归于尽了。
血顶儿的英雄壮举太感人了,为了保护羊群跟大饿狼同归于尽,之前他还受到了羊儿们的欺负,现在却英勇的与大饿狼同归于尽,真厉害呀。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这么多的校园一角中喜欢图书馆了。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知识,如果让我选一个校园一角,我一定会选图书馆,书会陪伴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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