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21年幼升小学,2021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副标题:2021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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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来我县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县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用人单位在本县依法为职工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时间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5月份的工作日,各登记点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3、申请人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二)结果告知

  各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到现场补足相关材料。

  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三)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其他事宜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相邻区域公办中小学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各中小学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2021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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