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市GDP_2016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史志办公室编辑室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史志办公室编辑室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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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史志办公室方志编辑室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字编辑岗位 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1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人: 吴小姐,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哲学、中文、新闻、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3.具备岗位匹配的文字编辑整理能力,熟悉电脑WORD、WPS等操作技能;
  4.年龄35周岁以下,有综合文字编辑、校对工作从业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人员和党团员优先。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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