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焦作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5名)》已于2016年9月8日发布,本次焦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通用专业的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1年7月 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6年7月1日;
5、在职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其中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的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