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市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现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以介绍,帮助您详细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携手规范招生秩序,共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一、招生政策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4、招生范围。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准,可登陆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index.html)查询。
二、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
1、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按户籍入学的,请以户主信息注册;按房产入学的,请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按外来务工外来经商入学的,请以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的信息注册。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在对应类型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请家长选择一名监护人信息注册,切勿重复注册、重复报名。
家长通过“爱山东”APP填报的报名信息会进行大数据比对,经比对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因网上填报的信息经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由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果家长使用网络或手机不方便,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建议家长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爱山东”APP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网络拥堵。
2、城区小学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15日;城区初中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17日。
多年来,我市通过划定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按招生范围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各城区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热诚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有序组织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等工作,竭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家长做好入学服务。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您的孩子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确认合格,就能正常入学。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的,将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三、需提供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网上报名时,只需选择“按户籍报名入口”或者“按房产报名入口”其中一项报名即可,建议您按户籍报名。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圣地人才一卡通”)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不能捋清亲子关系的,建议网上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爱山东”APP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023年8月11日—16日,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由监护人带户口簿、残疾证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可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属地学校注册学籍,由学校安排送教上门。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儿童少年均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市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了招生纪律,即:“不得跨服务区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尊敬的家长朋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到符合范围的学校报名就读,不要盲目择校。不到范围内学校报名、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切勿轻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有关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市教育体育局普教科(电话:5211897)或公布的各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的学生学业进步,健康快乐成长!祝每个家庭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