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导语】2018浙江省金华浦江县卫计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个专业共招聘9名工作人员,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临床医学2名,护理学4名,药学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县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在岗在职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招岗位相对应的岗位执业资格或岗位职称资格;
(3)在本县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3年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县卫计局人事科(人民东路38号老县府208室)。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准考证领取办法:报名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25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县卫计局人事科(人民东路38号老县府)领取准考证。
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6月30日(周六)上午9:00—10:30,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分三大类:1.临床医学类考临床医学相关基础知识。2.护理类考护理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3.药学类考药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与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浦卫计〔2015〕58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微信公众号(健康浦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四、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9-89386935、89386917(浦江县卫计局人事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浦江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1.浦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事业编制人员招考报名表.doc
2018浙江省金华浦江县卫计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启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