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小学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2020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小学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基本原则
二、入学条件
(一)适龄子女和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尚未入学的儿童,或当年在越秀区就读公办小学六年级的港澳居民子女。
(二)申请人为该儿童少年的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父母双方不得同时申请,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
(三)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
1.申请人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仅申请人的适龄子女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且具有越秀区户籍,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所在地或合法租赁的居住地所在服务范围学校提出申请,并把以下材料原件递交学校审核:
1.申请人或其子女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若仅申请人的适龄子女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其申请人须提交户籍佐证材料;
2.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身份佐证材料、子女出生证、申请人的婚姻情况佐证材料;
3.申请人居住地佐证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的租赁备案等);
4.申请人在广州市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四、保证入学材料真实性
五、细则实行
2.以往公布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3.本细则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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