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8岗,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为准)须达到1:3比例,达不到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不予开考。
二、选聘对象
路桥区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良好、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配偶、父母现路桥区户籍或配偶为路桥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县(市、区)级、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现担任与选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持有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
4.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路桥区桐屿街道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816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学校须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户籍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考核表和相关荣誉证书等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务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业务考核,主要考核课堂教学水平、能力,业务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考核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手续前提出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业务考核、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3年5月2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户籍、学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教师资格以及其他有关荣誉等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5月29日。
(三)咨询电话: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0576-89210976;监督电话:0576-89210983。
附件>>>点击查看
路桥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原文标题:路桥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教师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qiao.gov.cn/art/2023/5/18/art_1229726714_3871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