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中学正副校长公告》精神,面向全国(含本区)选聘中学正副校长(校长职位3名、副校长职位4名),现结合报名情况,制定顺德区中学正副校长选聘考察方案。
一、考察流程
采取面试答辩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复审)。由应聘者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文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等原件,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安排人员与应聘者接洽核查。
2.面试答辩。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答辩环节,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5分钟,由选聘委员会人员担任评委,评委现场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面试题目,选取3-5个问题进行提问,应聘者进行现场作答,评委现场打分,取去掉分与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答辩分数满分为100分,设面试答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3.实地考察。面试答辩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由区教育局派出考察组到应聘者所在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形成综合考察材料。由选聘委员会根据应聘者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水平等综合表现,对应聘者进行量化打分。实地考察分数满分为100分。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察综合总分满分为100分,设考察综合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以面试答辩分占50%、实地考察分占50%,计算应聘者考察综合总分,达到考察综合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有关安排
考察环节的资格审查(复审)、面试答辩安排在2016年10月15日-16日,具体地点和时间节点另行通知,实地考察在其后择日安排。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