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教师26名,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近五年内(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时间)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非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报名
采取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报名时可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但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人相应任教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6.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正式介绍信。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经市教育局复审后于2023年7月28日在常德教育局予以公示。
2.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因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和提交资料不齐备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岗位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30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分)两科。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
(三)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总时量150分钟,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7月29日下午2:30-5:30到各用人单位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考。
(五)笔试成绩及时在常德教育局予以公示。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解和处理教材、重点难点把握、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模式运用、教师仪表及教态、教学效果和教师基本功等情况。各岗位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三)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1天到用人单位自行领取)准时参考。
七、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分和最低分排名。
考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申请一次复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资格审核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整个递补工作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十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考各环节相关信息,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电话应注意保持畅通。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三)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常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719012(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6-7718035(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常德市市直部分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xls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2023年市直部分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任教经历证明.doc
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常德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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