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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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接近尾声,为切实维护好国家专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农民利益,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到位,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通知下达后,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9月14日我局和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开展全县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9月17日至29日我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备案网点进行地毯式的检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

  为保证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重点检查范围。一是确定申领补贴较多的,重点抽查补贴的时间。二是确定补贴信息中一户购买两台相同的机型和一户购买多台家电下乡产品的为重点抽查的对象,实行到村到户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台账填写的信息是否详细真实,并根据台账记录的信息确定重点抽查对象。二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三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是否擅自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情况。四是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入户实地核查的形式,认真核实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情况是否属实。

  此次检查出动6人,共电话回访62户,入户实地核查5个村,走访29户,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销售网点经营规范,申领补贴信息情况属实,无骗补行为。但也有个别网点把关不严,存在非补贴用户借用亲戚、朋友的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对存在问题的销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确保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篇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二、推广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推广时间:XX年12月1日-XX年11月底。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分别为XX元、2500元、1000元、XX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办法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六、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要认真履行,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七、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并抽调企办、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共同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各部门加强配合,切实制定本地具体操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推广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产品销售 发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切实把这件惠民实事办好办实。各中标生产和流通企业要抓住机遇,以质优价廉的产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实现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和社会效益三丰收。

【篇三】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县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突出活动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重点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主题展开: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深入县乡和村组,采访基层干部、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2、财政局负责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

  3、商务局负责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4、物价局负责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5、工商局负责积极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6、质监局负责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各乡镇负责组织宣传骨干人员依托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设立宣传点、张贴海报标语、发放政策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8、发改委、经委、农委、环保局、供销社、国税局和地税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五、宣传形式

  (一)组织人员培训。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加强对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人员、销售商家进行政策培训。各相关单位还要尽快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培养宣传骨干力量,加强政策宣讲工作。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本部门宣讲工作需要,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

  (二)信息网络宣传。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祁门县商务之窗信息网及时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期间,在黄金时段,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四)企业网点宣传。按照销售网点规范设置要求,悬挂带有“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牌匾,开辟家电下乡产品专销区,设置家电下乡宣传专栏,明示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开通政策。向社会公布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释疑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六)实施“五个一”宣传工程。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政策宣传手册;每村设立一个宣传栏;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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