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主任|2016浙江台州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选调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

副标题:2016浙江台州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选调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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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路桥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除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要求录用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年以上,财政、金融类专业(当前从事财政工作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身体健康。


三、报名


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于12月15日至16日到路桥街道人事办报名,联系电话82449772。


四、考试


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基础、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笔试和面试按30%和70%计算总成绩。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本岗位选调。


五、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决定选调


根据择优的原则决定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对象经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后,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本选调计划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由路桥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原标题:路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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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街道办事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浙江台州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选调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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