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7届吴杨奖章程
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
管理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以下简称吴杨奖)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联合设立,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奖备案。
第二条 本奖项旨在表彰、奖励在医药卫生领域努力钻研并独立作出突出贡献,被社会及同行广泛认可的优秀中青年医药卫生工作者(60岁以下(含),特殊贡献奖不受年龄限制),激励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发扬严谨治学、求实创新精神,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第三条 吴杨奖设名誉主席一名。名誉主席有资格提名特殊贡献奖候选人1名。设立吴杨奖管理委员会和吴杨奖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吴杨奖的管理和评审工作。
(一)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主任和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总裁担任;委员由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主任1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副主任1名、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名担任。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吴杨奖章程及评奖流程等相关文件,必要时组织对其修订;
2.决定吴杨奖的设奖领域、名额和奖金金额;
3.负责筹集奖金及评审、颁奖、宣传等所需经费;
4.监督吴杨奖相关各项活动及相关开支;
5.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召集专家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商议决定评奖重大事项。
(二)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各相关领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学术造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吴杨奖管理委员会邀请19~31名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其中设共同主席两名,负责决定学术相关的重大事项;审核确定每年初评分组和牵头专家,主持专家委员会终评会议,并有资格提名特殊贡献奖候选人1名。
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每5年换届一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及每次换届人数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连续2年未出席联席会议的专家委员,视为自动退出。后附《专家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增补办法及参会原则》。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由共同主席指派相应专业领域的专家委员担任初评组牵头专家,并由该牵头专家组成初评组,召开初评会议,推选出本组2名候选人,提交专家委员会终评。
2. 在联席会议上由专家委员会对初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终评,并投票作出终评决定,产生获奖人名单。
3. 决定对公示期间投诉的处理意见。
(三)秘书处
吴杨奖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下设吴杨奖秘书处负责吴杨奖日常管理工作。
吴杨奖管理委员会指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吴杨奖秘书处。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向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汇报。
2.经管理委员会授权,负责吴杨奖章程、评审流程、年度预算、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3. 经专家委员会授权,支持牵头专家和初评组工作,联络、协调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审核各初评组评审费用预算,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拨付评审费用。
4. 筹备、组织联席会议和颁奖活动。
5. 建设和维护吴杨奖网站 (www.wuyangjiang.com)等。
6.正确宣传吴杨奖,包括吴杨奖的宗旨、价值观及吴杨奖精神。
三、奖项设置
第四条 吴杨奖每年评奖一次。
第五条 吴杨奖每年设4个评奖领域,包括基础医学领域(2014年设立)、临床医学领域、药学领域和公共卫生领域。其中基础医学领域不多于2名获奖人,临床医学领域不多于6名获奖人, 药学领域不多于2名获奖人,公共卫生领域不多于2名获奖人,共计不多于12名获奖人;特殊贡献奖1名,不限年龄,不限专业领域,可空缺。
第六条 获奖条件
(一)吴杨奖获奖条件
1. 年龄在60岁以下(含)。
2. 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创新求实,具有医药卫生工作者强烈的责任心。
3.申请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独立完成创新性贡献。包括以下其中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在人类生命和疾病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包括基础研究与临床相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方面的突出成绩;
(2)临床救治、推广科技成果的临床转化和建立临床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在药学基础研究、临床转化研究和实际应用研究中有重大发明、发现和创新,对推动药学发展有重要贡献;
(4)献身公共卫生事业,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和医防结合等方面成绩突出,在重大公共卫生或灾难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救治、研究和参与社会决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吴杨奖特殊贡献奖获奖条件
1.在医药卫生领域德高望重、学风正派、兢兢业业;
2.在临床实践、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重要创新,对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国民健康和公共卫生进步,有奠基性、开拓性的突出贡献;
3.特殊贡献奖候选人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其成就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四、评选
第七条 吴杨奖获奖候选人通过自主申请或独立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产生。
(一)报名与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吴杨奖网站(www.wuyangjiang.com)报名或由吴杨奖管理委员会邀请的具备独立推荐资格的专家独立推荐。吴杨奖网站报名人与被推荐人资料格式审查合格即成为合格的申请人。
(二)初评共同主席确定每年初评分组并指派各组牵头专家。牵头专家组织初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初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评结果,各组推选出2名候选人,不排名,除临床领域外,其他领域初评结果直接交专家委员会终评。临床领域在初评后,进入第二轮大内科和大外科的评选,第二轮评选结果报专家委员会终评。细则见附件2《评奖流程》。药学初评每年有专业侧重,由共同主席确定当年侧重专业。
(三)终评 由专家委员会在联席会议上进行终评。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提议,管理委员会召集。专家委员会评审各组初评结果(其中临床领域为第二轮初评结果),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临床医学6名以内,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各2名以内获奖人。
专家委员会以三分之二及以上人数出席为有效;专家委员表决一人一票,投票结果以简单多数为有效。
第八条 特殊贡献奖的产生机制
特殊贡献奖候选人由吴杨奖名誉主席和专家委员会共同主席提名,在终评会议上专家委员会讨论,无异议即为通过,并报名誉主席备案。
特殊贡献奖可空缺。
秘书处负责收集特殊贡献奖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相关材料,提交共同主席及专家委员会。
五、公示和颁奖
第九条吴杨奖获奖人名单于吴杨奖网站(www.wuyangjiang.com)及相关专业网站等公示一个月,征求学界和公众对获奖候选人学术道德及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意见。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确认获奖。如对获奖人学术道德及医德医风等方面有异议,按《吴杨奖公示期间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条剽窃他人论文或其他任何公开出版物、侵夺他人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吴杨奖者,由举报人举证,专家委员会认定,如属实,其奖励将被撤销。推荐人及推荐单位具体经办人员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吴杨奖者,一经发现并得到证实,其推荐资格将被撤销。
第十一条 颁奖典礼将于公示结束后择期举办,公布获奖人重要贡献,向吴杨奖获奖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
六、出版物和学术会议
第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可组织出版吴杨奖获奖人的成果专辑和组织有关学术会议。
七、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吴杨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组织修订。关于吴杨奖章程的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共同决定,必要时投票表决,专家委员会与管理委员会权利平等,一人一票,投票结果以简单多数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于2016年第十七届吴杨奖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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