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2020年GDP]2020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副标题:2020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2021-12-08 08:56: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青原区人民政府获悉,2020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网报时间为6月11日-6月24日,具体详情如下:


1.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0年我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青原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青原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井冈山大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影视艺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青原区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 阴阴 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2020年6月11日8:00--6月2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5.网上报名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6.户籍、居住在青原区内的社会人员,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0年青原区籍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选择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井冈山大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影视艺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择影视艺术学校。

  7.受新冠疫情影响,申报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加入工作QQ群823422813,境外、省外疫情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人员需提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在群里下载填报《高中风险和重点地区人员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资格,影视艺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是2020年6月19日至6月29日。我局人事股于2020年6月30日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2.户籍、居住在青原区内的社会人员,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0年青原区籍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3日到我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毕业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核验未通过的申报人需提供:

  (1)对于学历(即毕业证)证书信息未在报名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学历(即毕业证)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3)对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6.2018年和2019年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特指2016年以前入学),当年因特殊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申请者还需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

  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

  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并签名。

  7.受新冠疫情影响,从境外、省外疫情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现场确认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②健康码(绿码)。

  (三)体检

  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09号)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和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认定与证书发放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经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在2020年8月28日前上网认定完成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力争7月中旬先将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8月31日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三、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青原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96—8186075)

2020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2O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