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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儿童发展为本,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2.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市教委对幼儿入园和编班的有关规定,相对就近入园。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儿童入园的条件。
3.坚持规范办园,相对控制班额。根据本地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等,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规模,严格按照2023年普陀区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招生。各园每班学额控制在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有困难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规定年龄段学额数的20%。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招生。各幼儿园应向社会主动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幼儿园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招生信息应包括:
(1)202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计划。
(2)幼儿园计划招生班级数、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和办学等级。
(3)各幼儿园及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5.坚持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籍统计数和实际报名情况统筹划分招生范围。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6.坚持实事求是,有序安排。先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对口入园。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最后根据居住证情况,统筹安排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选民办幼儿园就读。
原文标题:2023年普陀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文章来源:https://www.shpt.gov.cn/jyj/bkzs-xqjy/20230414/894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