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2017湖南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湖南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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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17年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技人才2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 日至1999年 5 月 16 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七)引进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是湘西州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7年5月4日前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16日— 5 月 18 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人社局(县政府办公大楼5楼52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2份。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交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对象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和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由考生现场对相关医学知识题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商议,报州人社局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4、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引进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服务期为5年,在此期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六、本方案由泸溪县人社局、泸溪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0743-4260304(泸溪县卫计局)


附件1:2017年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017湖南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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