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阅!2023年浙江温州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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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家长速阅!2023年浙江温州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已经发布。®文档大全网提醒家长们,及时关注招生政策和时间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为孩子的未来教育打好基础。同时,建议家长们多关注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师资力量,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为孩子的幸福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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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育学区、有关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7号)《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20〕29号)及《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才聚智造·筑梦云江”行动加快构建人才集聚发展新高地的20条意见》(瑞委人〔202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招生年龄段

  小班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适龄幼儿:年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适龄幼儿:年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批次及对象

  (一)第一批次:征地协议(小区配套)生

  公办幼儿园建设征地时有签订征地协议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村居原户子女);规定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对应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批次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二)第二批次:政策优待生

  1.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人才子女:在瑞就业创业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认定的“ABCDE类人才”子女;在瑞安市级及以上领军型工业企业、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瑞安市招商引资企业(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含纯住宅房地产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任职的总经理或董事长直系子女。

  3.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委派援藏援疆援川援青一年及以上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受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4.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及以上立功者子女;温州市级及以上优秀人民警察获得者子女;省级及以上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获得者子女。

  5.省绿叶奖、春蚕奖获得者子女;获得温州市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获得瑞安市级及以上劳模称号者子女;获得瑞安市级最美人物系列中“尊师重教奖”称号者子女;瑞安市级及以上、名班主任、长、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及教坛宿将等子女。

  6.符合国家、省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子女。

  (三)第三批次:规定区域内瑞安户籍适龄幼儿。

  招收各自对应的教育学区所辖片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或其父母(本人)持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幼儿(祖辈房产不算),且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若持有的是原版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产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如房产证未记载规划用途的,则土地证记载的土地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购买协议及预告登记均不视作招生报名的房产依据。各教育学区所对应的乡镇(街道)及公办幼儿园(含直属)招生范围详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分片报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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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流程和办法

  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主要按照“相对就近、公开公平”原则,实行“分批分类分片”录取。具体流程和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2023年,统一通过“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实行“线上系统报名+线下现场摇号”相结合。具体操作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网络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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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应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先现场报名审核,录取后线上系统登记。

  第二批次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2023年瑞安市学前教育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园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部门联合查验录取后到幼儿园线上系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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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批次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报对应区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1所公办幼儿园(分园按单独1所公办幼儿园),不得跨区域(即教育学区所辖片区)报名。

  (二)资格审查:第三批次适龄幼儿网络报名截止后,由幼儿园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线上审核通过的,免去线下确认环节;线上审核有问题的,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幼儿园及时公示审核结果。

  (三)招生录取:

  1.分批录取。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数优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少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小区配套园按此办法)。

  幼儿园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额的,启动第二批次(第二批次的招录人数,按各幼儿园剩余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招收,具体见核准后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适龄幼儿。第二批次录取采用“志愿优先”原则,各公办幼儿园先招录第一志愿适龄幼儿,若第一志愿填报数少于该幼儿园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计划数,应如数录取;当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幼儿园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计划数,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能录取的则进入填报第二志愿的公办幼儿园录取。以此类推。

  幼儿园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则启动第三批次适龄幼儿招生。

  2.电脑派位。第三批次招录,当报名人数少于该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幼儿园,将集中统一电脑派位预录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被预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幼儿园报到确认,否则视同放弃。对因第三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可由幼儿园自主补招。

  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招生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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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细致开展调研摸底,集体研究部署,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备案,核准后通过门户网站或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

  1.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详见《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按规定年龄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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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对近两年新投用公办幼儿园采取“应招尽招”,幼儿园中、大班招生计划数,详见《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中、大班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办法同小班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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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瑞安市机关幼儿园(总园)、锦湖分园及瑞祥规划幼儿园(暂名)招生计划单列,具体见市机关幼儿园、锦湖分园及瑞祥规划幼儿园(暂名)招生实施细则。若瑞安市机关幼儿园(总园)、锦湖分园及瑞祥规划幼儿园(暂名)招收前三层次适龄幼儿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则纳入安阳教育学区片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第三批次招收。

  4.各类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如需就读公办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时,须在各自对应教育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含直属),按意向顺序填写志愿(不得跨片区选择)。并于6月5日—6月7日提交《2023年瑞安市学前教育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园申请表》(含具体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申请表可在网址: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中“招生招考”栏目里查询下载或“瑞安教育发布”查询下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到市教育局(地点: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新湖春晓玉澜苑23号楼新湖商务大厦13楼1306室)现场报名初审,逾期视同放弃。报名截止后,市教育局联合市编办、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信局、市监局及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申请的政策优待生相关条件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后予以录取。

  5.对《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认定的“ABCD类人才”子女;在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的博士与企业正高子女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家长意愿,实现公办幼儿园无障碍入园,即在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次招录时提前优先录取。

  6.各公办幼儿园在第三批次招生网络报名之前,须公布第一、二批次招录名单,并纳入本年度招生计划数,同时发布电脑派位招录剩余计划数。

  7.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8.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时,双胞胎(多胞胎)适龄幼儿实行绑定报名一次摇号,摇中全部录取,否则不予录取。未被幼儿园摇中(或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或监护人选择其他幼儿园就读。

  9.推行“长幼随园”服务。对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小班新生,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二孩(三孩)申请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幼儿园的,在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次招录时优先录取。于6月8日—6月9日提交《2023年瑞安市“长幼随园”的小班新生入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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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于“持证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小班新生适龄幼儿提供随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并在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次招录时优先录取。于6月8日—6月9日提交《2023年瑞安市“持证残疾”的小班新生入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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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对现已在公办幼儿园和新型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不得申请2023年中、大班招生。

  12.各幼儿园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中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健部门规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

  13.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参照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统一通过“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每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0日,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另行发布。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招生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数违规招生。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和捐资助学费等。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指标买卖和其他不良现象,做到有报必查,严肃追责。建立幼儿园招生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等证件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未尽事宜由市招生领导小组决定,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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