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考试网_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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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我委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聘用制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具体情况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

  此次招考年龄、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3月31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716室,咨询电话:28902673。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报名表(请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2张);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书记及验证证明;

  4.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还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资料中证件及证书类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人员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及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面试均应在合格线以上)。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报名人员符合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可在最后的总成绩中加5分。

  (四)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统一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深圳市积分入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用工模式。

  聘用人员与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签订劳动合同,首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届满前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将予以转正。

  (二)工资待遇。

  仲裁员工资等待遇按照《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聘用制专职仲裁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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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考仲裁员职位表.xls

  2.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报名表.doc

 

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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