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均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共有岗位15个,招聘计划17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农业大学官(http://www.hunau.edu.cn)和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8时00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农业大学→“我要加盟”→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保存并提交信息。
3.相关要求
个人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同步上传相应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大学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学术业绩、工作证明等),提交信息后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不予以审核。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大学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落款日期须为2023年3月31日以后)。
(4)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须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5)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试讲、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FB2301-FB2305号专任教师岗位、FB2311-FB2313号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②应聘FB2306-FB2310号实验技术岗位、FB2314-FB2315号卫生系列专技岗位: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应聘FB2301-FB2305号专任教师岗位、FB2311-FB2313号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设置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
面试:FB2301-FB2305号专任教师岗位、FB2311-FB2313号小学教师岗位试讲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FB2306-FB2310号实验技术岗位、FB2314-FB2315号卫生系列专技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与学校签订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本科学历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618683(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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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306/t20230605_37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