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我区三周岁以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小班招收出生日期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的幼儿;中班招收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幼儿;大班招收出生日期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招生的幼儿园共有71处,共计9186个学位。其中小班招收6743人,中班招收1242人,大班招收1201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简章
2023年5月18日,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简章。
(二)录取办法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相对就近就便入园的原则,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有空余学位,公办幼儿园首先面向无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适龄幼儿、有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但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或未提供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小区适龄幼儿招生;民办普惠和营利性幼儿园面向所在街道辖区适龄幼儿招生。本次招生报名及录取将分为三个批次,每个批次每名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第一批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
招生对象: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布并进行第二批次补招。
第二批次: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及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空余学位招生。
公办园招生对象:招收无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适龄幼儿、有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但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或未提供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小区适龄幼儿。
民办普惠及营利性幼儿园招生对象:招收所在街道(乡镇)辖区内适龄幼儿。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不足,是指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量,经现场抽签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后,幼儿园向区教育分局报备,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该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不足。
第三批次:全区幼儿园空余学位招生。
以上依次报名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所在街道(乡镇)辖区内适龄幼儿招生。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将采取抽签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额满为止;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计划人数,直接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方式同上。以此类推招收第三批次,额满为止。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及公布学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5月22日--5月25日
公布空余学位时间:5月29日前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5月29日--6月1日
公布空余学位时间:6月5日前
第三批次报名时间:6月5日--6月8日
(四)信息核验
具体通知将通过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招生平台发布,请务必及时关注。
(五)现场抽签或电脑随机派位
如需现场抽签或电脑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地点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招生平台另行通知。公办幼儿园现场抽签或电脑随机派位时,将邀请区公证处工作人员、教育分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
(六)发布最终录取信息
招生工作结束后,最终录取名单将于6月15日前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公示栏或通过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办理入园手续
被录取的幼儿根据幼儿园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招生简章内容可关注下方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获取,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电话咨询。
五、温馨提示
1.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及时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报名平台推送的信息,避免错过报名的重要环节。请在简章规定时间内报名,幼儿园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2.幼儿入园体检请提前预约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幼儿健康查体(微信公众号:烟台开发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101723)。
3.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困难,可联系报名幼儿园帮助解决。
4.区教育分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35-6396279。
5.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31-665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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