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公务员申论]2019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积累:南北稻香村之争(10月17日)

副标题:2019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积累:南北稻香村之争(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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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南北“稻香村”之争

  都知道北京有个稻香村,南方的朋友也很熟悉苏州也有个稻香村。两边的都很出名,地域性也很强。原本同出一源相安无事。你做你的北方生意,我做我的南方市场。但是,就是一个商标注册,让两家稻香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从历史根源上看,北京稻香村宣称自己是1895年开业,虽经历长期中断经营,但于1983年在北新桥街道已经重新开办。但即便按1983年来算,北京稻香村也是极具影响力的老字号。而从“稻香村”文字商标看,最早系保定稻香村食品厂注册的,该商标之后转到了苏州稻香村手中,文字商标属合法经营。二者原本一南一北,相安无事。但近几年苏州稻香村北上,欲在跨地域的电商平台上打开全国市场,矛盾因此衍生和升级。

  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115万元。而就在9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刚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北京稻香村3000万元等。

  抛开具体的细节差异,此次两个判决,无疑是南北“稻香村”多年之争在法律上的一个象征性呈现。因为判决结果的“冲突”意味,两地的法院也被蒙上了一层地方保护的阴影。如果真按此次两份判决执行,其带来的影响,便是双方均不能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的文字标识。这之于双方恐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可言,甚至司法公信也会受到连累。所以,现实地说,目前双方的*回应和法院判决,更多还是姿态性的。

  目前这两起诉讼都是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北京稻香村或苏州稻香村都可以提起上诉,终审以后可以去申请执行。”如果维持原判,真可能,最后两边都不能叫稻香村了。考虑到南北稻香村的历史形成,包括企业使用在先的情况,如果双方最终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共同使用商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对双方均是好事。

  其实,类似于稻香村这种老字号商标纠纷还有很多,比如苏州雷允上和上海雷允上,上海吴良材和南京吴良材,杭州张小泉和苏州张小全等等。这都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面对商标纠纷,有的选择死磕到底,和稻香村一样,杜康酒的商标纠纷官司也打了有10年了;有的则选择和解,就像“乔丹”商标案一样,南北稻香村商标战注定也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志性案件。鉴于两家企业都是老字号,也为了避免同个法律事实在“主客场”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司法层面不妨也更多地鼓励二者共容式发展,用更大的司法智慧,为更多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范本。

  还记前几年加多宝和王老吉死磕时,整个凉茶市场从迅速增长转为发展放缓,到2017年甚至出现了销售下降,最终双方选择了共享红罐。

  而无论是北稻还是苏稻,做好产品远远比争夺商标重要的多。换句话说,如果糕点品质做得好,大众会做出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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