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0日起放寒假。
(二)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三)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至2023年1月13日,1月14日起放寒假。
二、相关要求
(一)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假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少坐公交车等。要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各学校、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
(三)各县(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河教发〔2022〕51号)校历规定的放假时间。
(四)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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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安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意识需加强。请家长和孩子们均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接触疫情地区的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呕吐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要积极配合学校和所在社区、村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孩子加强防疫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以及离校、返校途中和外出期间个人防护。
2、交通安全。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注意要走人行道,靠右行;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在马路上、停放车辆周围玩耍,行车或者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骑车。
3、食品安全。寒假期间天气寒冷,要提醒孩子不喝生水、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吃野味。不吃“三无”食品。要做到科学饮食,放置食物中毒。
4、外出活动安全。不在飘窗、阳台上嬉闹,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不拥挤、攀爬护栏设施;在大众场所出口、楼道要慢行、不拥挤,讲究通行秩序,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危险区域玩耍;不玩不健康游戏,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5、心理健康安全。鼓励孩子多看有益身心健康的书籍,加强心理健康和挫折教育,引导孩子多与父母、家人、同学、朋友等沟通交流,不欺凌他人,不打架斗殴、不沾烟酒,不打牌、吸毒;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谣。
6、家校协作。提前离校要请假,家校及时沟通配合;孩子假期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做好安全教育防范。
7、教育改革。“双减”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义重大。请各位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