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武川县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教通字〔2022〕40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教通字〔202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原则。县教育局要依靠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法、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将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学校同步招生,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当调整计划。对教育资源不够均衡、择校愿望强烈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如报名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吻合(校间浮动20人以内),则不采取随机派位,如超出计划数将采取随机排位的方式。
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武川县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2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2)在县内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可按自己意愿填报学校。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各校当年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各校当年招生计划则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报名工作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小学一律按县教育局招生花名册统一组织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未报名学生或擅自面向社会自主招生(西乌兰不浪镇中心学校不参加电脑派位,可自主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各区域社会零散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招生程序:
(1)预报名:县内小学入学报名采取“幼小衔接、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由各幼儿园完成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摸底工作。采集信息内容包括学生户籍、现住址,意向学校等信息。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提交所在幼儿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并不再为其安排学位;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
(2)现场报名:武川县内小学“幼升小”学生现场报名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5日,适龄儿童只可选择县内一所学校填报志愿,不得重复报名或多校报名,如查重发现有重复报名信息则自动调整为空学位学校。
(3)结果公示:县内各小学招生结果于2022年7月20日前由各学校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名新生手中。公示结果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4)阳光分班:县内各小学于8月15日将一年级任课教师名单交教育局基教科,8月15日—25日完成一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4.招生计划
各学校如师资允许的条件下,可设置25人--30人小班额。
(二)“小升初”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六年级结业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武川县区域内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截至2022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2)在县内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原籍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初中招生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私下违规招生。(1)凡具有武川县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截至2022年9月1日落户满半年且与监护人同户),原则上全部升入县二中、三中就读。(2)凡在武川县内小学就读但不具有符合要求的武川县户口的小学六年级结业学生(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根据招生计划,全部按比例电脑派位分入二中和三中。(3)西乌兰不浪学区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本人意向升入三所公办中学。(4)所有初中学校一律按县教育局招生花名册统一组织学生入学,不得擅自面向社会自主招生(西乌兰不浪镇中心学校不参加电脑派位,可自主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凡不参加报名、摇号,延误报名的学生由教育局统一派位到空学位学校人数较少的班级就读;各区域社会零散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招生程序
(1)登记造册。6月29日--7月4日,由各小学组织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毕业登记工作,并下发报名登记表,7月6日-7月8日由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和《2022年武川县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2)毕业生随迁进城务工(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手续;如有回原户籍地升学就读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户口本、不动产证明(或房本)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7月11日前到县教育局基教科办手续,延期不予办理。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造成后期学籍不能正常办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3)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小升初录取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4)招生结果公示县内初中入学招生结果于2022年8月1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向教育局报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未报备及公示的新生不予建立新生学籍。
(5)县内各初中学校于8月15日—25日完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
4.招生计划:
各学校如师资允许的条件下,可设置25人--30人小班额。
(三)“阳光分班”工作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全部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工作在开学前两周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参与实施完成,具体过程分为3步:1.确定班数和班额。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的学生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2.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3.现场随机分班。县教育局根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完成情况统一设定“阳光分班”时间和现场,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和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2.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安排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要安排送教上门,并由县教育局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人一案”制定上门送教方案,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意见。
3.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县投产经营企业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4.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招生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与其在读兄(姐)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
(五)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完善校内外“三级控辍保学”体系,抓实疑似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按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同时要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劝退、劝转”行为,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把好“入、转、休、复、辍”关。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数、超班容量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包括培训机构推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所有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
(3)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行为,各类学校的招生信息须经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后统一发布,任何学校未经报备审核不得擅自发布招生信息,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学校,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年满六周岁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幼儿园不得误导、诱导家长对年满六周岁儿童留园进行“小学化”学前教学。
(5)严控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报名入学,任何学校一律不得私自接收不适龄儿童入学,一经查实,学生退回并在全系统通报。
(6)加强宣传服务。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召开家长会,为广大家长、学生宣讲招生政策,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把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到位、解释到位,确保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按时入学,确保“小升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7)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私下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相关责任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未经县教育局审核不得在县内办理转学,跨旗县、盟市转学需严格上传户籍、随迁等真实有效的转学原因证明材料。
(8)强化监督问责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招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文件精神,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及“阳光分班”过程坚持公开、阳光、透明,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私下招生、接收未经“阳光招生”的起始年级转入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及阳光分班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约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等处罚;
2)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武川县教育局关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意见》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对违规设立“学前班”、招收未办理缓学手续的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园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诱导适龄儿童不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继续留园上学的相关园所及其主要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如有因身体原因未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秋季开学后两周内至县教育局幼教科办理缓学申请。武川县县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1-8829807、0471-8812512。
>>>点击查看附件
1.招生日程安排
2.《2022年武川县幼升小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武川县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4.《2022年武川县六年级毕业学生花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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