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周红岩|2017年福建厦门海事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福建厦门海事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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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福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厦门海事法院将开展本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共计划聘用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五)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填写《福建法院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并于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6日18:00期间到本院报考点(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906号,详见现场指示标牌)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5张(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2/3,规格为一英寸即25mm×35mm)及相应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文件名为报考者姓名,格式为jpeg、jpg)、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现场明确是否接受其他法院调剂(需明确愿意调剂的法院)。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本院网站(www.xmhsfy.gov.cn)公布,考生应于6月9日下午15:00至18:00期间至本院领取准考证(领证点详见现场指示标牌)。


  三、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进行):


  (一)考试时间:


  笔试:6月11日上午9:00-12:00;


  专业技能测试:6月11日下午15:00开始,每场30分钟。


  (二)考试内容: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养、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实务操作等能力。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听打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现场将播放两段录音,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150字/分钟,其中120字/分钟的记录正确率应达到95%以上。


  (三)考试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40%、60%折算为总成绩,考生成绩及列为考察对象名单将于6月中下旬在本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调剂及体检:


  本院初定于6月19日至6月24日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本院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组织集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他人员根据报考法院实际需求等组织调剂。


  五、公示与聘用:


  (一)本院将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期满后,本院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福建法院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报名登记表》201762235530.pdf


 

2017年福建厦门海事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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