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开始采集!2023年山东潍坊高新区幼儿园秋季小班入园幼儿信息采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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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山东潍坊高新区幼儿园秋季小班入园幼儿信息采集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班入园幼儿信息采集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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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了解2023年秋季小班入园的适龄幼儿情况,统筹协调高新区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经研究,拟对2023年秋季小班入园的适龄幼儿信息进行采集。

  一、信息采集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3月30日

  二、信息采集对象

  出生日期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所有在高新区居住、在高新区入园的幼儿。

  三、网络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高新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或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我要入园”,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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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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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幼儿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教育服务平台,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提交实名验证申请。

  2.信息填报:提交实名验证申请后,点击“幼儿园招生”,填写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

  五、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基本材料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二)其他材料

  1.棚户改造:高新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园的,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村委出具的证明。

  2.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优抚优待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也需通过“高新区教育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按相应政策执行。

  4.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和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六、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采集到的信息将作为初始数据与后期招生工作相关联,请家长积极填报。具体招生报名安排后期通过“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发布。

  2.幼儿园不实行划片招生,公办园根据报名幼儿户籍和房产情况由近及远进行招生。在幼儿园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监护人相同的同一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

  3.以上所述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园依据。

  4.幼儿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园依据。

  5.符合在高新区就读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向潍坊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出入园申请,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6.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幼儿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就近幼儿园指导下填报,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44号教育惠民窗口,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信息采集。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就近幼儿园(联系电话点击查看)或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

  技术支持电话:8816220

  教育惠民中心:8191002

  高新教育分局:8095031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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