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是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㈠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㈡ 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㈢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有高级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㈣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docx(点击下载)
三、招聘办法
㈠ 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漠河路1168号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人事处收。(邮编:201999)
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个人简历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
㈡ 资格审查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准考通知。
㈢ 笔试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㈣ 面试
面试以采取现场教学试讲、答辩以及实际操作等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并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及对参加面试人员情况做出评价。
㈤ 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㈥ 考察
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㈦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6608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人事处
邮编:201999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