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杨浦区区委书记:2017年上海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副标题:2017年上海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时间:2023-10-29 15:3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 基本原则

  2017年杨浦区仍然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旁系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居住年限长短按序统筹安排。

(二)办理时间

  1、4月8日-4月23日   在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5月27日-5月28日  区指定点进行报名验证  

(三)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7年4月23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证。

(四)办理地点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在家长陪同下,持相关入学材料,根据收到的手机短信到划块对口小学报名验证。

    2、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验证手续。

街道镇

指定报名验证点

地址

平凉路街道

怀一小学

许昌路227弄10号

大桥街道

杨浦小学分校

长阳路1421号

定海街道

内江路小学

民主二村277号

江浦街道

齐一分校

许昌路1151号

控江街道

黄兴学校

控江四村106号

延吉街道

内江路第二小学

内江路455号

四平街道

昆明学校小学部

大连路854弄20号

长白新村街道

长白二村小学分校

佳木斯路152号

五角场街道

政立路第二小学

政立路 570号 

五角场镇

世界路小学

民府路61号

新江湾街道

中原路小学分校

闸殷路60弄25号

殷行街道

工农新村小学

工农三村65号

(五)统筹安排范围

   原则上以同一街道内学校统筹为主,如街道内统筹资源饱和,可在区域内学校统筹。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组员为义务教育科、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落实学校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的培训,开展学校居住地招生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四、相关信息

1、教育局网站:杨浦教育网    www.yp.edu.sh.cn

2、招生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电话:31157733转5520、5125(区教育局,4月1日前)

电话:65044272(区招生办,4月1日-4月23日)

监督电话:31157733-5515(区教育局信访办)

  



                          杨浦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  

 

2017年上海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oPd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