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广东梅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温馨提示,欢迎大家的关注。
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温馨提示
招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与基础,违规招生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正常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机构存在违规招生行为。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利益,避免家长上当受骗,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真了解招生政策。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家长可通过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微信公众号查阅招生政策和信息。
二、认准官方报名渠道。全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通过市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民办小一报名网址:http://mbzsbm.mzedu.gov.cn/visitgdmzmbxyjz;民办初一报名网址:http://mbzsbm.mzedu.gov.cn/visitgdmzmbcyjz,报名时间:7月4日9:00-7月10日18:00)。任何机构、学校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提前登记学位收费、自主招生、预登记报名或提前录取一律无效,任何机构都无权阻止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我局提醒广大家长,未按照统一招生程序入读学校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正常学籍,无正常学籍将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
三、切勿相信第三方虚假宣传。相关招生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家长不要轻信社会人员或个别机构所谓“预定学位”“包办学位”“代办学位”“内部指标”等,切勿被社会各类“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噱头所迷惑,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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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小学和初中分时间段通过市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对免摇号人员和社会公开报名人员实行分阶段录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不得撤销报名,也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直接录取或经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已被民办学校通过免摇号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家长或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可提供书面委托书和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公办学校暂不得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则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家庭重大变故)放弃民办学校学位、仍需到我市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向居住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向小学学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在统一招生结束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按照公办学校招生结果入读。
(一)免摇号资格人员报名及录取。
免摇号资格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优待对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免摇号资格人员可按其入读民办学校的意愿予以直接录取(其中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报读本民办学校,方具有免摇号资格)。免摇号录取人数从学校招生总计划中扣减。
第一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优待对象。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且可根据就读意愿统筹优先安排入读的优抚优待对象予以直接录取。
第二类: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教职工子女人数小于或等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类人数后)的,直接录取该部分学生;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教职工子女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类人数后)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类: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幼儿园和小学、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通过直接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毕业生(其中,幼儿园直升小学的幼儿须具有本园完整一学年的幼儿园大班学籍,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须具有本校完整一学年的六年级学籍)。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二类人数后)的,直接录取该部分学生;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二类人数后)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各县(市、区)应将优抚优待对象名单下发给各相关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收集、初审、公示本校具有免摇号资格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附相关证明材料、自愿报读民办学校书等)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各县(市、区)应及时统计、汇总、审核、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民办学校免摇号录取人员名单,免摇号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免摇号录取人员名单经教育部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确认录取,不得再报名参与我市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各民办学校扣减免摇号录取人数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学生及家长以自愿为原则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每名学生可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和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报1所民办学校,并选择寄宿或非寄宿。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及家长应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后,慎重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以身份报名,按要求签订《自愿报读民办学校书》,真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
(三)开展报名资格审查。
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时间截止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发现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直接录取或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的资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学校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名单,确认直接录取或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的资格。其中,港澳台及外籍且未有国内正常学籍的学生报名,须持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到拟报读学校线下申请,由学校初审通过后,分别在6月23日(报读小学一年级)、7月14日(报读初中一年级)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四)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具体的电脑随机摇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工作,在公办学校登记或派位完成后进行。市直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纳入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严格电脑随机摇号过程管理,提前封存摇号电脑和程序,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五)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招生日程确定。各民办学校须严格落实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六)组织替补录取。
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若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向社会公开空余名额,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依照规则替补录取(替补录取规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若报名系统内符合条件的补录人数不足,民办学校可向社会招生。补录完成后,各民办学校应将补录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补录。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为依据开展补录工作,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名目向补录学生违规收费。
(七)规范学籍注册。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注册学籍,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入学籍系统。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要加强编班管理,在编班时严格按照标准班额要求,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核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