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委主任,2017年重庆九龙坡区教委会“小升初”招生初步方案

副标题:2017年重庆九龙坡区教委会“小升初”招生初步方案

时间:2023-11-13 10:4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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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九龙坡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部、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区“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各公办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划片范围内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权利。

  2.免试入学原则。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与入学挂钩的学科类测试、考试,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各类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和特制的学生简历等。

  3.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地学生坚持“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收对象及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

  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初中学校具体的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在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尊重历史,方便群众,科学合理”“划片招生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等原则的基础上,仅对新增小区、遗漏地段及涉及个别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作适当调整。

  1.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学生

  凡户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

  (1)“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区内初中。

  (2)“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2.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父母在九龙坡有自购房,但小学毕业生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只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在九龙坡区,就以父母的房产地址为准确定对口学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不在九龙坡区的,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待。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4.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尽力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问题,我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有自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购房入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2.积分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小升初积分入学。

  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纳税积分和附加分四项计算总积分。

  ①基本分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的,提供基本分证明(正式用工合同、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计20分。

  ②工作生活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同时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和工作证明的,以居住证的最近连续居住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17年4月。

  ③社保纳税积分

  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在九龙坡区税务部门纳税的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17年4月。

  ④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和社保纳税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纳税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接收学校

  在九龙坡区务工、经商或购房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接收中学就读。鼓励其他非指定接收初中学校自愿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区域

咨询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杨家坪、黄桷坪、巴国城周边

辰光学校

九龙坡区龙泉村3号

68835260-8008

谢家湾、石坪桥、渝州路(主要接收陈家坪小学、石坪桥小学、杨石路小学、谢家湾金茂小学、歇台子小学、森林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红光中学

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75号

68639014

二郎、巴山、石桥铺(主要接收兰花小学、巴山小学、石新路小学、石桥铺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111中学

九龙坡区石新路27号

68629964

华岩新城及周边,除华岩公租房以外(主要接收华岩小学、人和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田坝中学

九龙坡区华岩镇田福路69号

68661008 13983380350

华岩公租房,玉清寺至中梁山沿线(主要接收华福小学、和平小学、共和小学、玉清寺小学、田坝小学、回龙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47中学

九龙坡区中梁山田坝新村6-1号

13271960694 15523569193

白市驿镇

驿都实验学校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清河村13社

65709970

西彭镇

西彭二中

九龙坡区西彭镇长石村7社

65822594 1399607176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okz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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