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将根据学科特点组织面试和试讲,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应聘其他专技及管理岗位的人员面试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测试等。
4、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75980
监督电话:021-62876948
上海市贸易学校
2023年03月13日
原文标题:上海市贸易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313/t0035_1414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