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2017年:2017山东烟台海阳市普高中考录取政策方案公布

副标题:2017山东烟台海阳市普高中考录取政策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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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今年,继续使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分批次依次录取,由烟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㈠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成绩。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今年作为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高中阶段学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各高中学校要重视并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评价结果进入招生录取。

  ㈡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数将另文下达。划片范围:一中片包括凤城街道、留格庄镇、盘石店镇、郭城镇、徐家店镇、发城镇、龙山街道、辛安镇所辖初中;四中片包括小纪镇、行村镇、二十里店镇、朱吴镇所辖初中。实验中学、新元中学、育才中学、亚沙城初中、体校、民办学校不列入划片范围,实行完全志愿招生。

  ㈢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我市严格依据《烟台市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附件3)进行。各高中的自主特长招生方案务于4月15日前报基教科。

  ㈣规范特长加分和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烟台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特长加分与优惠办法》(附件4)。

  ㈤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于考试报名前公布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及收费标准,并报基教科备案。民办学校在教体局的指导下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0人。

  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各初中学校要支持和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多次录取等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㈦继续使用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今年,学生考试报名、分数查询、志愿报考及招生录取继续使用烟台市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招生考试中心要提前做好2013级学生已考科目的成绩整理与上报,包括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体育。

  ㈧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划定各高中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分批次录取。根据烟台市统一安排,第一批次(7月17—19日),初中起点“3+4”本科录取;第二批次(7月21—30日),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第三批次(8月5—7 日),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第四批次(8月11—12日),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相应批次录取完成两日内,学生录取信息上传至平台,供学生查询。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次:普高一批志愿一:录取学校为一中、四中、中英文学校;普高一批志愿二:全市招生,录取学校为一中、四中、中英文学校;普高二批志愿:录取学校为二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录取。

  ㈨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录取在烟台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我市基教科和职成教科具体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由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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