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什么年-2017年证年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速记:股东大会

副标题:2017年证年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速记:股东大会

时间:2024-02-15 21:3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证券考试# 导语:“2017证年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速记汇总”供考生参考。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容,请访问®文档大全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搜索“®文档大全网官微”微信公众号。

  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 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2017年证年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速记:股东大会.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pUM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