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普通高中、特殊学校及职业学校教职员56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金湾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6所公办学校,均属于珠海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信息公开”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二、招聘学科、对象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笔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7:00时。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国内2017年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就业协议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⑤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⑥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2)其他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就业的2015、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⑦珠海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⑧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①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4.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11:30,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268号】。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日20:00后,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备注】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招聘人数≥5人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对招聘人数<5人的,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下一阶段考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20:00后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职业学校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校医”岗位外均增加实操环节),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面试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详见《面试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31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本公告所指国内2017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点击下载>>>1-3.zip
1.珠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3.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广东珠海市教育局招聘56名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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