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副标题: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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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布了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小编特地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00:00时至7月10日24:00时,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00:00时至8月6日24:00时。办公电话:0318-2177692、0318-2176692。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为一体的国有三级综合医院。医疗用房面积46000平方米,开展床位691张,现有正式职工130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0余名,博士生2名,硕士研究生110余名,享受市级特殊津贴拔尖人才2人。医院有一级学科34个,二级学科45个,三级学科20个。2016年医院收入3.25亿元,门诊量36.24万人次,出院病人2.7万人次。我院是承德医学院教学医院,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骨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为市级重点学科,心内科、重医学科、泌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为市级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会理事长单位。衡水市肛肠病防治、衡水骨关节病脊柱外科、衡水市心血管疾病防治、衡水呼吸疾病防治、衡水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衡水市尿控研究所等6个研究所落户我院。衡水市抗癌协会耳鼻咽喉头颈肿瘤、肿瘤标志、骨肿瘤、神经肿瘤、大肠癌等26个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首批纳入京津冀132家医院检验结果和影像检查互认定点医院。

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2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医院建有600平方米的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购置了各种基本技能训练的模具、模型及虚拟专科技能训练器等,满足执业医师考前培训、住培医师考核及各类培训工作的需要。

2017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口腔类别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生规模及专业:儿科、精神、妇产为急需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住培考生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站(www.hbrct.haoyisheng.com),该平台2017年6月20日开放,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1、第一阶段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00:00时至7月10日24:00时;

(2)报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4日8:30四楼会议室

(4)理论、临床综合能力考试时间:7月17日至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阶段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络时间:2017年8月1日00:00时至8月6日24:00时;

(2)报名人员:在第一阶段未报名和第一阶段报名后未录取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者。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8日8:30四楼会议室;

(4)理论、临床综合能力考试时间:8月14日至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医院资格审查时住培医师需要提交:《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及录取

1、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者,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统一理论考试;

2、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面试;

3、录取:根据报名者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我院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委托培训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

4、省住培管理中心于8月19日-25日在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报考者进行调剂招生。

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2、报名者要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填报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请在招录期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3、满额的培训专业,根据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五、培训期间身份及待遇

根据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冀卫发〔2017〕9号),医院与社会化学员和委托培训学员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招录学员培训结束后,其培训协议自然终止。住培学员培训年限计入就业单位工作年限(计工龄)。

(一)培训身份:社会化学员与医院院双方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我院统一交衡水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参加工作后的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我院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书,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

(二)培训待遇:

我院严格按“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7〕11号)和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冀卫发〔2017〕9号)中的学员待遇标准执行。

1、生活补助:社会化人员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儿科、急诊、精神科专业学员每月增加补助200元。

2、夜班费及节日值班补助:住培学员的夜班费及节假日值班费与本院职工相同;

3、免费提供住宿,免费提供,医院统一配发工作服。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委托培训学员由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化学员由我院按省卫计委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学员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医院根据培训需要,针对住培学员需求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课程,住培学员可参加医院开展的各类学术讲座或活动,并取得继教学分;医院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对住培医师免费开放。

(三)培训年限

本科、硕士研究生培训期为三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延期培训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培训结果

1、住院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各项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申请河北省各医学院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住培工作相关政策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冀卫发〔2017〕9号要求,从2021年开始,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科教处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485号

联系人:田老师、尹老师。

办公电话:0318-2177692,0318-2176692。

附件1:

考生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www.hbrct.haoyisheng.com(住培管理平台);

(2)点击“新学员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

(3)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重新登录;

(4)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进入系统后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7)点击打印报名表。

咨询电话:客服       4008105790

耿老师   0311-85698783

胡老师    010-82093042

投诉电话:辛老师    1510106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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