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考试标准化病人
标准化病人: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 Patients,简称SP),又称为模拟病人(Simulate Patients),指那些经过标准化、系统化培训后,能准确表现病人的实际临床问题的正常人或病人。与其他完整的测验方法不同,SP本身不是一种独立的考试方法,它通常是许多临床能力评估方法中的一部分。
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考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实证研究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 Patient,以下简称“SP”)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实证研究考试任务的SP(以下简称“SP”)。
第三条 按照标准从严、质量优先的原则进行SP的申报、筛选、培训、考核、聘任及管理。
第二章 SP 选聘
第四条 SP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遵守国家法律医|学教育网整理,遵守考试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四)年龄在18-70岁,男女不限,喜爱表演,具有爱心、热情、态度和蔼,沟通能力强、会说普通话,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完成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
第五条 SP筛选。由院校进行筛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给予指导。
第六条 SP培训与考核。培训由各院校根据医考中心要求进行。培训内容分为基本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和规范、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教育学)和专业培训(包括症状演出技巧、反馈技巧、临床能力评估等课程)两部分。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被聘为SP,填报《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实证研究SP信息表》(附2),由各院校统一管理、定期维护SP库,并报医考中心备案。
第七条 SP聘任。各院校考前根据工作需要挑选若干SP并应签署保密责任书(附3)。SP工作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作为SP考核的参考依据。各院校结合当地情况给予SP适当的补贴。
第三章SP 义务与职责
第八条 获得SP资格的人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一)接受培训与考核;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考期间语言、行为规范,公平、公正评分,严禁“人情分”和启发性提示;
(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生应试培训活动。
第九条 SP承担如下职责。
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回答,配合考生的操作,对考生应试情况进行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医考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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