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特殊教育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2号文)要求,在长宁区教育局基教办、区中招办指导下,认真做好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
一、学校性质
特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习时间为四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具有长宁区学籍或户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初中随班就读毕业、辅读学校毕业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特殊学生,并报名参加特殊中考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
根据招生对象和学校原有的专业设置,2017年学校拟设置专业:
1.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
2.高饭店运营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
四、评估和考试
1. 申请:随班就读考生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的考生应在2017年3月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学生证等个人身份证件、最近一次医学复测报告复印件。
2. 评估:4月底完成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
3. 报名:5月12日在学籍学校报名参加特教学业考试。随班就读学生报名参加特教学业考试,须经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认定后方可报考。
4. 志愿填报:5月24日—26日在学籍学校填报本校志愿并现场确认。
5. 考试:6月17日—18日报考考生须参加2017年上海市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特教学业考试)。
五、收费情况
不收取任何学杂费,实施免费教育。
六、招生咨询和录取
(一)咨询
咨询时间:
每天9:00——15:30(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
咨询地点:
武夷路407号
咨询电话:
62523873-8308
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二)录取
7月中下旬,根据考试结果完成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4月14日
2017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公布.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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