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市中教育的关注!为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市中区中小学入学事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我们在此特对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特殊儿童入学、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升初中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说明,并将以上工作的流程及必备材料等进行列举,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咨询,欢迎拨打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本须知解释权归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
一、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方式
2023年市中区小学招生工作将于五月下旬开始,届时“爱山东”APP、“济南市中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小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均会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时间、方式、需准备的材料等信息。
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入学信息登记采取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为更优质高效地提供教育服务,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已与“爱山东”APP对接,家长须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进行信息填报。
6月6日前,家长可提前下载“爱山东”APP,使用父母一方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并完成高级认证(人脸识别)。
6月6日至6月15日每天9时至17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报名”,选择“市中区户籍或驻市中区现役军人子女”类型,填写适龄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如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均在某所小学学区范围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请于登记时正确选择所属学校名称。
录取与登记时间早晚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如遇网络拥挤,可选择其他时间段登记。
(二)小学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市中区户籍,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三)小学入学登记可能需上传的材料
登记信息凡能通过大数据核验且可检索到所需关系的,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如部分填报信息未能通过大数据核验或未检索到所需关系时,需家长拍照上传对应材料,可能会使用到的证明材料有:
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
如需上传相关材料,请参照登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登记信息与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四)小学学区查询方式
方式一:通过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了解。
方式二:通过“济南市中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方式三: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在“学区查询”中查看。
(五)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方式
户籍地在市中区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登录“爱山东”APP,在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中通过“我的报名”,点击“延缓入学适龄儿童”选项进行申请。
(六)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注意事项
1.驻市中区现役军人子女可参照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信息登记。
2.注册后,请牢记并保护好账号与密码。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照“爱山东”APP的密码找回方式重新设置。
3.请监护人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为孩子做好诚信榜样。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4.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如学生存在特殊身体状况及其它病史,请监护人于报到前如实告知学校。
5.如因极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或不具备网络登记条件,可于6月15日至6月16日工作时间与相关学校电话联系,预约补报时间。因学校教师均有教学任务,其它时间段电话可能无法及时接听,敬请谅解。
6.请监护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的通知。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实际居住,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登记: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6个月以上。
3.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办法及流程
为更优质高效地提供教育服务,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入学信息登记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线下为辅是由登记点现场帮助家长更方便准确地录入居住证、从业证明等材料信息。
第一阶段:下载APP并完成注册
6月6日前,家长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提前下载“爱山东”APP,使用父母一方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并完成高级认证(人脸识别)。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家庭基本信息
6月6日至6月15日每天9时至17时,符合登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报名”,选择“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型,填写家庭基本信息,按照住所位置就近就便在系统中选择一处现场登记点。如部分填报信息未能通过大数据核验或未检索到所需关系,请按照要求拍照上传对应材料。
在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须点击“现场时间预约”按钮,预约现场登记时间。为避免不必要的聚集,减少家长的等待时间,每个时间段预约人数有上限,请合理进行选择。
能否被录取及录取学校与登记时间早晚、现场登记点的选择无关,如遇网络拥挤,可选择其他时间段登记。
第三阶段:现场核查基本信息,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
6月17日至6月21日每天9时至17时,前期已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的家长,应按照预约的现场登记时间,携带入学需准备的全部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登记。
为方便家长,我区统一设立8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现场登记点”(具体地址及电话附后),为家长现场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准备的材料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1)户口簿;
(2)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
(3)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1)务工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经商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或免税)凭证;
(3)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准备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2)租赁居住的家庭:准备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1)如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2)如监护人为单身,需准备相关证明。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6年之内(自2017年9月起)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1.注册后,请牢记并保护好账号与密码。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照“爱山东”APP的密码找回方式重新设置。
2.上传相关材料时,请参照登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登记信息与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3.入学登记本着“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进行。为方便家长,对于能够通过大数据核验的登记信息,无需再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请大家放心。如因极特殊情况未完成网络登记的,可于6月20日至6月21日9:00-11:30,14:00-16:30预约补报时间,预约电话82093259。
4.请监护人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为孩子做好诚信榜样,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在市中区申请入学资格。
5.市中区人口密集,学位有限,无法安置入学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尽早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子女入学事宜。
6.请监护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的通知。
三、特殊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具有市中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可依据自身实际按以下情况入学:
(一)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轻度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肢体残疾的特殊儿童,可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或医院鉴定、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对口学校联系孩子入学事宜。如符合入学条件,可根据孩子情况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具备基本学习和自理能力的适龄中、重度智力障碍特殊儿童,可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省级或市级相关医院出具的智商鉴定证明、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培智学校——济南市泺源学校(地址:泺源大街179号,电话:55708126)联系入学事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入学、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特殊儿童(盲聋哑除外),可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携带省级或市级相关医院出具的智商鉴定证明、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培智学校——济南市泺源学校联系送教上门事宜。
(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和培智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盲聋哑儿童,可通过电话与济南特殊教育中心联系,按照约定时间,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地址:土屋路12-1号,电话:67811307。
四、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港澳台适龄儿童报名时,须准备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父母不在济南居住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准备适龄儿童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济居住证明,父母不在济南居住的,须提交中国公证机关签发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三)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儿童参照市中区户籍类型进行信息登记。具体要求请参照本须知第一条“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五、新建小区入学相关问题说明
(一)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办法
为保障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在房产交付入住并且户籍已迁入市中区的前提下,请根据小区内张贴的《关于XX小区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的说明》,登记适龄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后期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协调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已建配套学校的小区期房业主子女入学相关规定
期房业主因还未实际居住,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因此,未能在当年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并迁入户籍后,可向配套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三)新建小区配套初中入学的相关规定
根据济南市“整体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免试招生办法,不在新建小区内配套小学就读,申请进入新建小区配套初中就读的,均需按照转学流程进行申请。
六、小学升初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小学升初中方式
初中学校招生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二)市中区小学对口初中一览表
七、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9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3〕16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就学及外教聘请服务管理的通知》(济教外字〔2016〕1号)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入学的指导性意见》(济教基处函〔2016〕2号)
《市中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市中教体行〔2023〕17号)
电话:67987522、6798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