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_税务师考试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关联董事回避(5.18)

副标题:税务师考试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关联董事回避(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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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有董事8名,其中董事甲和乙是由上市公司的股东长青公司指派的。现长青公司欲与上市公司合作,共同进行新产品的研发。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就合作项目中的利润分配问题进行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至少要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会议才可举行

B、该决议至少要有3名董事同意才能通过

C、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D、董事乙可以代替不能出席会议的董事丙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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