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号,2017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

副标题:2017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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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托克前旗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专业要求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75人


详见附件。


二、招募范围与条件


(一)招募范围


(1)现在鄂前旗服务的或在鄂前旗服务期满的项目储备人才,项目储备人才是指:“三支一扶”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服务志愿者。


(2)具有鄂前旗户籍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鄂前旗户籍的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士兵)和警校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须持有2017年8月1日以前迁入鄂前旗的户籍。鄂前旗项目储备人才户籍不限。


3.报考审计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1、2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须具有审计学、计算机、工程造价、会计、环境类、地理信息专业。


(3)审计局临聘人员报考审计岗位的考生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4.报考大数据中心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1、2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须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


(3)大数据中心临聘人员报考大数据中心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序列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和年龄不受限制。


5.报考消防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1、2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无纹身或明显疤痕,*眼视力0.8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报考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且必须是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或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报考消防文秘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不限专业。


6.报考交通协警岗位的考生除具备上述1、2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且必须是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或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报考交通协警文秘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不限专业。


7.上述考生所报考岗位必须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我旗现在岗的雇用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公示、雇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2.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管理股三楼310房间。


联系电话:0477---7624765


3.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储备人才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或现正在服务的单位证明须主要领导签字;退役士兵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须主要领导签字。审计局临聘人员和大数据中心临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须主要领导签字;报考消防蒙汉兼通岗位、汉授岗位和交通协警蒙汉兼通岗位和汉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身高证明(指定在旗医院体检中心出具);提供所在地公安机关关于本人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的证明,下载并选择填写《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除本人签字外,其它文字必须为电子版填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募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报考审计岗位考生笔试内容为审计业务知识(约占笔试内容的6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笔试内容的40%)等内容。


(2)报考大数据中心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约占笔试内容的6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笔试内容的40%)等内容。


(3)报考消防和交通协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


(1)审计、大数据中心、交通协警和消防文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消防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试卷分为蒙汉语两种试卷,报考汉授岗位、消防文秘岗位和交通协警文秘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文试卷且用汉文答题,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试卷且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计算。


3.开考比例:报考消防文秘、交通协警文秘、审计和大数据中心岗位的招募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消防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及交通协警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招募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募计划人数。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


(2)审计局临聘人员报考审计岗位的考生,工作年限每满1年在笔试成绩上加0.3分。在旗审计系统工作期间,获得过市级以上审计业务有关荣誉或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


(3)消防退役士兵在报考消防岗位中的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时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经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加分。


7.公布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募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1)审计岗位、大数据中心岗位、交通协警和消防文秘岗位的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2)消防岗位中的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面试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3.审计、大数据中心、交通协警和消防文秘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消防岗位中的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报考审计、大数据中心、交通协警和消防文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考消防岗位中的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应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消防退役士兵报考消防岗位的蒙汉兼通和汉授岗位时在同条件下优先考察。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确定的拟雇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和招募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旗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十一)雇用


公示结束后,拟雇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凭《雇用通知书》到雇用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书。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杨革命(兼),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募事宜。


五、其他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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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托克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审计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消防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大数据中心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通协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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