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2023年我县走读制民办小学硕博学校、启蒙小学招收一年级学生共160人,其中启蒙小学招收80人,硕博学校招收80人。
(二)报名登记方式
凡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7月13-15日,进入“安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进入“民办小学报名入口”。
(三)招生范围及报名材料
硕博学校、启蒙小学两所学校属于我县城区走读制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县直一至五小招生区域内且符合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两所民办小学不可兼报,只可选择一所民办小学,否则将取消就读民办小学的资格。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上传材料与实际不符的,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
1.安平县城区房产类
安平县城区房产类适龄儿童需上传: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城区内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城区内购房合同、医学出生证明。
2.招生范围内城中村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内城中村适龄儿童需上传: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医学出生证明。
3.安平县户籍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安平县户籍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上传: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招生范围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4.安平县户籍乡镇经商人员子女
安平县户籍乡镇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上传: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招生范围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招生范围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5.安平县域外户籍随迁子女
安平县域外户籍随迁子女报名需上传: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家长除上传以上基本信息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城区内的房产证。
(2)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城区内购房合同。
(3)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4)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招生范围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5)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招生范围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招生范围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四)录取方式及时间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予以全部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7月25日教育局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录取结果当日在“安平教育局”、“安平云校通”公众号上发布,同时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至学生家长。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可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区域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二、公办小学招生
县直各公办小学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划定的招生区域负责所属招生区域内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的招生报名、审核工作。乡镇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中心校统筹负责(搬迁至兴宅、郭西等社区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到社区所属辖区学校就读),报名和审核工作与县直小学同步进行。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可直接到特教学校报名。
县直一至五小具体报名事宜、咨询电话及招生区域图见附件。
三、违规招生、转学造成无学籍的风险提示
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或委托培训机构招生一律无效,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办理学籍或转学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规,请广大家长擦亮慧眼,仔细甄别,对出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及时向教育局反映。
举报电话:0318-7524632。
附件:
附件1:安平县第一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告
一、招生范围、年龄要求及报名时间
(一)招生范围: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规划范围招生(详见附图)。
(二)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7月26日-28日,8月10--11日补录一次,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四)涉及调整招生区域的同一家庭就读学生,如有在本校高年级就读的,根据家长意愿新升入一年级学生可随高年级学生就读同一所学校,或就读新划入招生区域的学校。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家长准备两个档案袋,将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里,档案袋上写清孩子姓名、家长联系电话以及证件名称和数量。
(一)监护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
1.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或住建局备案证明、持续缴纳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若因房产证抵押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记录,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医学出生证明;
4.儿童小二寸照片两张。
(二)属兴贤、逯庄村户籍的
1.提供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迁入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前;
2.医学出生证明;
3.儿童小二寸照片两张。
(三)安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4.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5.儿童小二寸照片两张。
(四)安平县户籍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4.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一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5.儿童小二寸照片两张。
(五)安平县域外户籍随迁子女
1.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儿童小二寸照片两张。
除提供以上基本信息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一小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附带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
(2)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的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及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和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一小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4)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5)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一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一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1.已经建有学籍的学生不要报名,否则一经查出一律退回。
2.报名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因弄虚作假而耽误在其他学校报名,后果家长自负。
3.家长在校门口按照领取的顺序号自觉排队,到校后要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禁止吸烟。
4.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直接到安平县特教学校报名(特教学校咨询电话:刘老师13932895170),开学后我校若发现此类学生将予以退回。
5.报名咨询时间及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话:0318-7567016
附件2:安平县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范围、时间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范围: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规划范围招生(详见附图)。
(二)招生时间:7月26日-28日(8月10-11日补报一次,其他时间不招生。)
(三)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提供资料
请家长准备两个档案袋,将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里,档案袋上写清孩子姓名、家长联系电话以及证件名称和数量。
(一)监护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
1.监护人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或住建局备案证明、持续缴纳的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若因房产证抵押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记录,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与持有房产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页);
3.医学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的小二寸照片两张。
(二)属东关、县前、兴贤、南关村户籍的
1.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前;
2.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的小二寸照片两张。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第一类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要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2)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二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3)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4)医学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的小二寸照片两张。
2.第二类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二小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2)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二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3)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4)医学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的小二寸照片两张。
(四)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在二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
2.安平县税务部门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的税收完税证明(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二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4.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5.医学出生证明;
6.适龄儿童的小二寸照片两张。
三、报名程序
监护人(父母之一)于2023年7月26日--28日到安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北门排队入校,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所属组别排队报名,完成报名后由西门出校园。
四、特别提醒
1.涉及调整招生片区的同一家庭就读学生,如有在其他高年级就读的,根据家长意愿,新入一年级学生可随高年级学生就读同一所学校或划入招生片区的学校。
2.已建有学籍的学生请勿报名,一经查出,予以退回。
3.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等身体重度残疾学生,可直接到特教学校报名(联系人刘老师:13932895170),开学后我校若发现此类学生将予以退回。
4.家长到校后要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禁止吸烟,按照领取的顺序号自觉排队。
5.报名咨询时间及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话:0318-5281509
附件3:安平县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范围、时间及年龄条件
(一)招生范围: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规划范围招生(详见附图)。
(二)招生时间:7月26日-28日(8月10-11日补报一次,其他时间不招生。)
(三)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提供资料(注:材料含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内上交,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资料明细。)
(一)监护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
1.监护人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或住建局备案证明、持续缴纳的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若因房产证抵押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记录,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与持有房产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页);
3.医学出生证明;
4.小二寸照片两张。
(二)西关村、政宣村、县前村、北关村、孝仁村户籍的
1.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页),迁入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前;
2.医学出生证明;
3.小二寸照片两张。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第一类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要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2)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三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3)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4)医学出生证明;
(5)小二寸照片两张。
2.第二类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三小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2)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三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3)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4)医学出生证明;
(5)小二寸照片两张。
(四)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在三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
2.安平县税务部门连续2年及以上的完税证明(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三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
4.与监护人同一户籍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
5.医学出生证明;
6.小二寸照片两张。
三、报名程序
监护人(父或母)于2023年7月26日--28日到安平县第三实验小学(北门)报名。要求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禁止吸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所属组别排队领取号码报名,按序报名。
四、特别提醒
1.报名时间共三天,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早去排队,避免扎堆。
2.涉及三小招生片区的同一家庭就读学生,如有在其他小学高年级就读的,根据家长意愿,新入一年级学生可随高年级学生就读同一所学校。
3.已建有学籍的学生请勿报名,一经查出,予以退回。
4.有视力、智力、听力等身体重度残疾学生请到特教学校报名(联系人刘老师:13932895170),开学后我校若发现此类学生将予以退回。
5.招生咨询电话:0318-7981615(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4:安平县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范围及报名时间
(一)招生范围: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规划范围招生(详见附图)。
(二)报名时间:7月26日-28日,补报时间:8月10-11日,请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
二、年龄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第三条)到我校报名。
三、报名提供资料
(一)属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符合报名资格:
1.提供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近一年的水电费票据、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2.提供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住建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近一年的水、电费票据、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3.若因房产抵押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补充: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借款合同;银行提供的还款记录;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二)属南胡林、宗庄、彭庄村、可胡林、北张庄、北关村(旧)户籍的
需提供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前)、医学出生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属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
提供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本校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2.属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
提供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交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本校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四)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提供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我校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我校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五)属行洪区搬迁村庄迁至滹沱新城的
需提供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搬迁安置协议书》、医学出生证明。
四、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内,并按出生证明、户口本、房产信息(营业执照信息、职工养老信息)的顺序排列成册,档案袋正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资料明细。(原件中装学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涉及调整片区的同一家庭就读学生,如有在本校高年级就读的,根据家长意愿新升入一年级学生可随高年级学生就读同一所学校,或就读新划入片区的学校;已建有学籍的学生请勿报名,一经查实,予以退回;报名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3.适龄儿童中如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障的,可直接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联系人刘老师:13932895170),开学后我校若发现此类学生将予以退回。
咨询电话:0318-616102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5:安平县第五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告
一、招生范围及年龄条件
(一)招生范围:按照《2023年安平县县直小学招生区域图》规划范围招生(详见附图)。
(二)年龄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8日
(二)补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安平县城区房产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需提供
1.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及持续缴纳的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
若因房产抵押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补充:①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②借款合同;③银行提供的还款记录。
(二)王各庄、薛各庄、后呈干、梅佐、王胡林、刘疃、李疃、彭疃、东会沃、前呈干、南张沃、北张沃村户籍的需提供
1.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2.医学出生证明。
(三)安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4.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四)安平县户籍进城经商人员子女的需提供
1.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
2.医学出生证明;
3.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4.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五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安平县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五)安平县域外户籍随迁子女的需提供
1.基本信息: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医学出生证明。
2.除以上基本信息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①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附带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
②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正式购房合同(附带购房发票及近一年的水电费单据)。
③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证和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五小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④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⑤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五小招生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五小招生区域内且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照)、安平县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四、报名程序
(一)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于2023年7月26—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安平县第五小学,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内上交,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资料明细。
五、特别提醒
(一)已建有学籍的学生请勿报名,一经查出,予以退回。
(二)有中重度视力、智力、听力障碍的学生请直接到特教学校报名,(特教学校联系电话:13932895170),开学后我校若发现此类学生将予以退回。
(三)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8—788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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