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年龄
托育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计划类型
1.叙永县城区户籍(2023年4月30日前入户)、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2.随迁子女
(1)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人员)子女。
(2)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法定监护人或儿童2023年4月30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4个月以上,以具体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4)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以叙永县城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5)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说明: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到相应的一个幼儿园登记,不得同时在不同幼儿园登记,否则取消资格。
四、招生办法及流程
各幼儿园小班招生均通过“川教通APP”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平台”,下同)实施统一管理,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全省平台”进行,并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
各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按照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叙永县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通过登录“川教通APP”或“全省平台”后进入“户籍地”“随迁子女信息核验”等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
五、学区划分
按照“就近入学”、学位统筹兼顾原则,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详见附件2)。
六、网报信息所需资料(拍照上传资料)
(1)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优抚对象适龄幼儿: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③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入职单位的干部介绍信(或干部调动通知)原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第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③务工单位为其连续购买社保金4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法定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③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4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
(6)叙永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③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
(7)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报名学生本人页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②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各类适龄儿童网报信息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干部介绍信或调动通知复印件应盖单位印章)。
八、现场审核资料时间、地点
适龄幼儿家长按《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期招生区域划分表》到对应的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
1.时间:(1)户籍及优抚对象适龄幼儿,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2)随迁子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地点:西城幼儿园、东城幼儿园、南城幼儿园、永宁幼儿园、鱼凫公园幼儿园、阳光幼儿园、盛世华都幼儿园、云湖幼儿园、西外小学附属幼儿园。
3.审核结果:8月13日,公布户籍及优抚对象适龄幼儿资料审核结果,8月15日,公布随迁子女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二)其他年龄班
托育班、中班、大班报名直接联系有招生名额的公办幼儿园联系人,报满为止。
九、录取
(一)经审核,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适龄幼儿直接优先录取。
(二)各幼儿园审核通过的叙永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数和优抚对象子女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将审核通过的户籍全部幼儿进行电脑派位,最终确定幼儿录取名单。
(三)各幼儿园审核通过的叙永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数和优抚对象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不足部分按随迁子女(工作类、购房户、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登记的人数进行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或电脑派位录取;届时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由幼儿园根据家长意愿自主招生。
(四)电脑派位
1.电脑派位时间:2023年8月17日。
2.电脑派位地点:叙永镇中心校。
3.电脑派位主体:叙永镇中心校。
4.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绑定派位。
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叙永镇纪委相关人员和参加电脑派位家长2人(随机抽取)监督现场摇号,摇号全程录像监控,现场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通过各幼儿园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五)学位确认:8月18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确认。
(六)入学:8月30日-31日,适龄儿童根据幼儿园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招生区域划分表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入园资料的现场审核,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逾期未参加入园资料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提交的各项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报名子女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可选择城区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招生解释权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幼儿教育管理中心、叙永镇中心校负责。咨询电话:0830-6926117、0830-6223573。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叙永县城区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附件2.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期招生区域划分表
附件3:2023年叙永县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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