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 导语】©文档大全网同等学力频道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19日进行,具体如下: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19日进行。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二、考生注意事项
1.提早出行,切勿迟到。开考前15分钟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如未按时入场,造成影响由本人自负。
2.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规定,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及身份证件原件验证后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上午的指纹验证入场将于8:00开始,下午的指纹验证入场将于13:30开始。
3.考生仅可携带考试规定的用品: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其他用品不准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拍摄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和智能电子产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将规定之外的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4.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临床医学等实行多题多卷的考试科目,使用条形码方式对应试卷和答题卡,考生须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
5.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生守则,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如有违规行为,将按《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附件: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指纹验证入场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
3.考生仅可携带考试规定的用品: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其他用品不准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拍摄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和智能电子产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正反面)上含有与本市统一规定格式内容以外的内容,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5.指纹验证入场时,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后入场参加考试。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三次均不能通过,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播放(宣读),考生如未按时入场,造成影响由本人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对于外语及医学类学科综合考试科目,须按要求将试卷上白色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粘贴的,将得不到考试成绩。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
10.考试中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需补充草稿纸,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供。
11.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2.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带离考场。
15.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5月19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