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贵州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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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度贵州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已公布,面试测评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开始,®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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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推动毕节市高质量发展规划》和《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黔府发〔2022〕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毕节市能源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煤矿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计划简章》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能源部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引进对象及条件

  详见2023年7月7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计划简章》。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毕节市部分县(市、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职位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深圳路交叉处)。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4:30至17:30到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若考生资料准备不全则不予发放《面试准考证》,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日7:30起凭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8:00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开始前,由场外工作人员按照面试顺序将考生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后,由场外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

  4.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1)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由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多,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毕节市部分县(市、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载序号3七星关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要求为“矿业类、矿业工程类等相关专业”职位开展二轮面试。第一轮为初试,第二轮为复试;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包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初试测评内容重点测试专业知识,复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经初试测评后,各考场前3名的考生进入复试。若初试成绩存在第3名次并列时,则并列的人员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前2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其余职位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包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引进人数需求,按各职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各职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专家设置

  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县级面试专家库1名,市、县级能源部门相关专业测评专家4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毕节市能源局具体负责,体检医院由毕节市能源局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体检结果由毕节市能源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能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第一次体检需复检人员,由毕节市能源局指定医院进行1次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聘用前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市、县级能源部门引进人才单位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能源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市能源局收集汇总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备案结果抄送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引进人才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涉及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八、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能源部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687399(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617890(毕节市能源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能源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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