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

副标题: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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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导语】当前气温回升很快,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高峰“四峰叠加”,森林防火工作到了最严峻的时刻。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欢迎阅读!




【篇一】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


  各镇街、综合执法局: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春季森林防火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活动,倡导文明祭祀。为有效防范“清明节”上坟焚香等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上坟祭祖时严禁采用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和燃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作文明祭祀带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迫切性。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部署,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月1日至7日确定为“清明节”特殊防火周(以下简称“特防周”),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森林防火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开发区森林防火通告》等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要求和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各镇街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各防火重点居委会、林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启宣讲森林防火知识和防火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喇叭,分发明白纸,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居民知晓引发森林火灾的惩戒力度,切实全面提升森林防火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辖区内开展“防范森林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林区及周围工矿企业、农业养殖设施、从事电焊个体人员和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防患于未然;各镇街要在4月1日前,对辖区散坟区域和坟头的杂草进行集中清理,减少火灾隐患;要全面摸清辖区现有林区及林缘散坟分布情况,并实时动态监管,对散坟归属、祭祀时间、管控跟踪人员等信息建立清晰的台帐,“清明节”期间要严防死守,严禁出现上坟焚香烧纸等用火行为;要加强对地堰火的严格管理,杜绝由地堰火可能引发更大的山林火灾隐患;要突出对“痴呆傻”、精神病、流浪人员、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其不当行为引发火灾。

  五、强化关键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辖区网格化管理。把火源管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林内墓地、磁山等游客聚集林区、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对林区施工人员、农业生产人员、游玩人员要重点提醒,严格查收火种。所有护林员在岗在位时间要向两头延伸,每日坚持早五点晚八点在岗执勤,增加巡护密度,杜绝脱岗漏岗。巡查队伍要在防火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烧地边地堰、农事用火、上坟烧纸、林内吸烟、旅游野炊等各种违法用火现象。重点火险时段,集中开展野外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协调公安机关对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置,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六、强化应急处置,做好扑救应急准备工作。“清明节”特防周期间(4月1日-7日),区、镇街两级专业队实行全员全时战备值勤。区森林消防大队派出一个中队到潮水镇靠前驻扎,提高河水镇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兼顾并应对大季家突发情况;另外派出一个中队携带风机与消防水车在福莱山、古现、八角街道进行机动巡逻,其他中队在营地战备执勤。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防火全面部署,以战时状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值守、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24小时战备值勤,严阵以待,交通运输工具、扑火机具要加满油,水罐车要加满水,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各种灭火设备、机具全部完成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性能良好,做好随时处置火灾的准备工作,专业扑火队伍接到火情报告,真正做到第一时间重兵投入火灾现场进行扑救,要小火当作大火打,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篇二】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

  各村(社)、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气温逐渐回升,春耕生产日渐繁忙,林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将明显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也日趋严峻。为落实“湘应急联1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和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

  各地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气温回升快、林下可燃物载量高、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的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要层层夯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按照《益阳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办法》的要求,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片区、山头,确保每一片林区、每一个山头都有专人负责。

  二、切实强化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控

  严格落实火源管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点放孔明灯、炼山等行为。要针对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增派人员加强巡查和看护,特别是重要路口、墓地等要安排专人死盯死守。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中关于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的七种行为要求,对林区实行全时段管控。要继续大力推广文明祭祀、无火祭祀,采取以鲜花换烧纸方式实现林区全域无火无烟。

  三、持续开展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各村要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群众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火灾风险隐患。要加大对林区居民点、加油站、输配电线路、林区在建工程等重要部位排查力度,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浓厚氛围

  要把加大宣传教育作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从即日起,迅速深入到各村各组等集中点组织森林防火宣传,并在进山路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森林防火标识标语;要加强与教育部门以及林区周边中小学校的沟通联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全社会参与,提高森林防火的积极性。要把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开展“以案说法”,将查处的违法违规用火案例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发挥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五、强化应急值守,科学调度处置火情

  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情况,严禁漏岗、脱岗等行为,确保信息畅通;对省森防指发布的林火卫星监测热点,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并迅速反馈上报,以防贻误战机;开展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的专项检查,确保各类装备物资完好率100。

  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靠前布防,强化演练,进入扑救山火的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间规定赶到火场第一线科学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扑火,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篇三】清明节做好森林防火通知模板

  各村(居)委会、有关机关单位部门: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清明节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茂名市电白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村、居的责任层层明确到位,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全力做好机制改革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既是我们的使命担当,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能因任何借口和任何原因导致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空档、缺位。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从春分开始,上坟祭祖的群众陆续增多,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性逐步增大,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林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严看死守,要设卡检查,坚决杜绝火种进山,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炮竹、野外吸烟等用火行为。要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范,对山火多发地段开设隔离带,对山地坟墓进行造册登记。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专门巡逻队伍,每日坚持巡逻护林,发现火情迅速处置。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增加巡查密度,杜绝脱岗漏岗。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横幅、标语、警示牌、进村入户宣传防火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意识等,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群众摒弃上坟烧纸、烧香及燃放烟花炮竹等传统祭奠方式,倡导科学、文明的祭奠方式,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请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在3月22日前,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清明祭祖、入山踏青的主要林区出入口、火灾多发的敏感地段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悬挂3条宣传横幅和至少张贴10条标语。

  四、加强应急战备,确保迅速应对。清明期间,各级森林扑火队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备战的同时要抓好扑火队员灭火技能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做好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各类扑火器具要调试到位,进入备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山火时,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的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扑救,清理火场时,要留守足够的人员,做到彻底清场后才能撤离。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以及零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遇有紧急情况时,各村(居)委会书记和护林员及时带领两委干部,动员群众进行灭火救火,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要加强对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假日期间,各村(居)委会每天15:30分前要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当天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一旦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公安要积极介入调查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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