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办中小学秋季学期学生转学通知(8月23日-28日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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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办中小学秋季学期学生转学通知已公布,8月23日-28日申办,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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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2023年8月23日8:30—28日17:00。

  二、申请对象

  在莲都区外学校申请转入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

  三、办理方法

  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

  1.“莲都城区户籍学生”转学统一在“浙里办APP”手机端线上办理。

  操作步骤:家长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定位“丽水市莲都区”——搜索“入学报名”——点击“丽水入学(入园)报名”——入学区域点击“莲都区”——点击“中小学转学报名”入口——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清晰照片(没有房产证的选择无房产,上传户口本即可)。

  2.其他政策生和随迁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到莲都区教育教育科线下办理。

  四、有关规定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和原就读学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初中学生转学不能给予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

  2.城区公办学校间不办理转学,公办学校不得转入民办学校。

  3.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办理与咨询

  1.申请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线上办理的在规定办理转学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清晰照片;线下办理的在8月23—28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教育科办理。

  2.家长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信息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8月31日前由相关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报到、注册。

  3.到学校报到时,小学提供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2132905、2133481

  【备注】(1)申请转入乡镇中小学的学生,到相关学校申请报名。(2)为控制民办学校招生比例,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准予转出不予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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